在石头上刻出来,也不知道花了多少工夫,怪不得厉敢天的眼圈都是黑的。 叶见握住石头沉默了,最终,他小心地将石头放进了随身带着的荷包里,然后将一枚玉佩递给了他。 很简单的样式,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圆,水头也不好,有些浑浊,唯一惹人注目的,就是玉佩上一层漂亮的包浆。 这是叶见的转运珠。 叶母没什么钱,但是叶见生人的时候,依旧是咬牙托人带了一枚,一直挂在叶见的脖子上,因为逃亡而放进荷包,现在被递向了厉敢天。 他认真地看着厉敢天的眉眼,突然笑了。 “花花?”厉敢天已经不哭了,但是眼睛肿地像核桃,明明脖子上戴着冰种帝王绿的玉佩,却将这块连几钱银子都当不了的玉佩小心翼翼地串到了颈上。 怎么会忘记他呢? 叶见迎着厉敢天疑惑的目光,笑着摇头。 不需要玉佩,他也依旧能在人群中一眼认出他来的。 叶见是这么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相隔十二载,再次相遇,叶见一眼就认出了人群中的厉敢天。 意气风发,鲜衣怒马。 可惜现在的厉少侠,没有认出当年的花花。 任谁也不曾想到,当年活泼可爱的女孩,竟然会长成一个俊朗帅气的小伙子。 叶见是打算相认的,可是心有顾忌。因为当年虽说是不得已,也是骗了人的,他根本不是什么娇娇软软的小姑娘。 所以叶见打算,先用现在的身份,与他相交,熟识之后再说。 但是没等到熟识的一天,甚至他与以清冷闻名的云兰都打成一片,厉敢天都没有与他说过几句话,而那块白石头,丢了。 他近乎疯狂地找,可是没找到。 后来,又遇见了厉敢天,他看向叶见的表情很凶,全然没有当年流着眼泪将石头递给他的软萌样子。他说他也喜欢云兰,要公平竞争,他们以后就是情敌了。 叶见傻眼了。 再后来,厉敢天与他几次相遇,两人一同御过敌,躲过追杀,酣畅淋漓地干了几架,在屋顶上对饮,慢慢慢慢,两人的关系好像也没有那么僵了,但是厉敢天从未因为旁的事主动找他,每每,都是因为云兰。 “你待云兰可是真心?” “灵鹿仙子是怎么回事?绿美人和白美人又是怎么回事?!” “我与云兰自小时便相识了,一别十二载。” “叶见!你心里是怎么想的!” “叶见,你既然心有密林,就别惦念着云兰!” “你可有心吗?” …… 怎么没有心。 叶见花名远扬,百口莫辩,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为何就突然成了江湖上的浪荡公子,处处留情,引得一干美人非他不嫁。 其实花名也没什么,若他没有心上人,任他清者自清,在厉敢天面前澄清之后,两人照样是兄弟。 可是叶见有心上人。 可是这个心上人,偏偏就是厉敢天。 幼时的温柔与温暖,长大并肩的挚友与宿敌,理应一生扶持或者相忘于江湖的兄弟,偏偏不知何时感情变了质。 许是背靠背对敌时彼此相合的呼吸,许是月下屋檐上共饮的一杯酒,许是两人一身狼狈冲出重围时心有灵犀的默契,许是他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睁眼却发现自己被人背在背上,明明自己已经脱力,却近乎固执地背着他不径自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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