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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节


在中间,半路劫来的货担上还有前任货郎身上死时溅上的血迹。

    陈安实笑着问如玉:“想买什么,胭脂还是水粉,你随便挑,我都替你买得。”

    她穿着一双黑绒面的布鞋,于一众土黄黑的乡民中间,才十二岁的小姑娘,用美来形容也是亵渎,她是饶水河畔的天之神女,是天帝的女儿,单纯温善如鹿一双眼睛牢盯着他,穿过人群向他走来。

    货担上那劣质的胭脂水粉,她一样样摸过,最后拣了一只顶针,套在拇指上试了试,又选了一把锥子,伸出玉白的指尖蹭了蹭,最后翻到一包黑油纸包着的银针,总共选了这几样。

    人群中有个妇人笑着说:“瞧瞧,柏香镇来的娇小姐要学着作针线了,连柏香镇的娇小姐都能呆得,你们可不能再嫌咱们这陈家村苦寒了。”

    如玉笑了笑,将那只顶针套在细细的食指上空晃着,转身对陈家实说:“哥哥你瞧,比戒指还好看呢!”

    那是十二年沙场之后,沈归第一次直观体会宿命与轮回。她的家,她的国,她本该拥有的一切,他也曾参与了那场毁灭,天真,单纯,本该锦衣玉食的公主落于农家,笑着拣起她人生中第一枚安生立命的顶针,还是经自他的手。

    出村子的时候,他与安敞自垭口而上,要往深山中去。她就站在垭口,笑望着他与安敞,他经过时,低声说:“货郎,山后那林子里,瞧见否,两棵红彬相夹的地方便是正道,出去再绕两里路就能到柏香外埠的。”

    在他们回头,经过她身边时又说道:“货郎走乡串户,无论那一村那一户的孩子妇人们,都是极盼望你们来的。往后你们可还来否?”

    安敞止了步,粗声道:“来,自然来!”

    两人挑着货担翻过垭口,爬过那道深沟,老老实实自两棵红彬相夹的地方走过,安敞在前,一脚就踩到了一个兽夹之中。

    当他跃上树梢时,山的这一边,她手中晃着一缕白棉线,那白绵线上沾了货郎的血,所以叫他藏匿到了货担下面,谁知她竟翻了出来。

    沈归忽而就省悟过来,她长在柏香镇,而柏香镇的货郎,她自幼熟识无比。那血迹叫她推断出他们杀了原来的货郎,抢了这货担过来。于是,她将他俩诓到兽夹之中,要安敞吃那兽夹一痛。

    本来,他从未想过打扰如玉的生活。陈家村也许苦寒,也许有很多不便,但放之于大环境中,那是个安全而又舒适的避风港,而陈安实,是个难得又志气又本分的男孩子。彼此心怀着爱意的年青男女,平凡而又幸福的一生,会是如玉最终的归宿。

    他在月光下看那年青的男孩背着本该锦衣玉食的小公主转了一圈又一圈,从前山到后山,从皮梁到红陈寺的旧址。

    他再度回陈家村,落户于那山脚下时,如玉仰面看他一把把往墙上涂着麦糠与细泥和成的墙皮,手中端着只盛面的盘子,笑嘻嘻说道:“大哥是新来的吧?这村子里日子不好过了,我也是新来此,咱们一起把日子好好过下去,好不好?”

    从十三岁到十八岁,她整整替他多病的老娘送了五年的饭,熬了五年的药,风雨无阻,便是丧事,也是她一人操持打理。

    三十五年云烟过眼,他从一个愣头青的火头兵变成了无主,无家,无业的兵痞,而他曾惊艳过的,怜惜过的,心悸过的那个女人,自泥土之中开出一朵花,孕育出的生命,如今重又在孕育着新的生命。

    忽而,沈归整个人披着乌金沉甲便扑了过来,他一拳砸在张君的手侧,冷盯着他,目眦尽裂:“若你兄弟还有野心,还想让我沈归替你们卖命,你就记着好好待如玉,概因她跟着谁,我沈归才会尽忠于谁。”

    他在她生命中出现过三次,第一次是毁灭之神,第二次和第三次,只是旁观者,如今,他想做她的救世主,亲自带她重新寻回往日的身份,让那饶乐水畔的天之神女,回到她的神座上去。

    至于张震,或者赵荡、赵钰,不过是与他一样的痞子而已,谁也不比谁更高尚几分。

    *

    闷了一肚子的邪火回房,走到那双扇开的大门前,张君屏息敛气,沉了许久才敢进门。她歪在榻上架着个炭盆子熬奶茶,抬眉见是他进来,指M.COmiC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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