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太累的原因,没多久她又睡了过去。中途护士进来拔针管,她也没动静,直到天黑时分才迷迷糊糊地醒来。 沈逸逍把她送到了林氏大厦的楼下。 林初恋看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问道,“逸逍哥,怎么了?” “初恋,你是不是还在怪我?” 怪他五年前的鲁莽冲动。 她摇摇头,“怎么会?在你心目中我就这么小心眼?” “我向你道歉。” “你已经向我道歉过好几次了,我接受。逸逍哥 ,你再这样,我都要觉得自责内疚了。”林初恋无奈地笑笑。 那件事,她早已释怀,甚至都有些记不清了。 之所以这么容易释怀,是因为不在乎。 后来发生了那么多事儿,每一件都足够让她铭记一生,夜夜与她在梦中纠缠,无休无止。 沈逸逍望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深知,他永远也不可能走进她的心了。 有什么比死去的挚爱还要永垂不朽呢。 况且是年少时的情不自禁。 … 林初恋瘫坐在办公椅上,身心俱惫。手背上的针眼还在隐隐作痛。 宽敞的办公室陷入一片寂静的黑暗中。 身后万家灯火,热闹非凡,却与她半点关系都没有。 最可怕的孤单大抵如此,整座城市都在狂欢,而你,无人问津。 眼前突然亮了起来。 她撑着椅背坐了起来,看到站在门口把灯打开的顾谌。 “顾叔叔,您还没有回家?”她抬手看看腕表,已经快九点了。 顾谌将明日晨会需要用到的材料放到她的桌上,“小恋小姐你忘记了,九点半还有一场会议。” “噢…看我这记性…” 顾谌看她脸色不是很好,“小姐如果觉得不舒服的话,我可以和他们沟通一下,把会议推迟。” 林初恋摆摆手,连忙拒绝,“不用不用,接下几天也很忙,就今日事今日毕吧。” 为了工作废寝忘食,夜以继日?不存在的。 她是有私心的。再过两个星期是她的生日,她想一个人去毛里求斯度假。 只要日子有盼头,就能苦中作乐。 一想起她即将迎接半年来的第一次休假,整个人又重新打起了精神,变得元气十足。 会议结束已经是深夜了,私人助理早已下班,她又不想开车,只好步行回到住处。 接手林氏后,为了方便上班,她在市区内购置了一套不到八十平米的小公寓。 不想开车或者乘地铁的话,步行二十五分钟就能到。 炎热的气息被晚风吹散了许多,穿着短袖还觉得有些凉。 街道上聚集的小商小贩和附近的居民也三三两两地回了家,本来熙熙攘攘城区变得冷清起来。 还好有路灯和天边的星星月亮送她回家。 这样想想,一个人走夜路也没什么好怕了。 林初恋从包里掏出耳机塞进耳朵里,随便挑了首歌曲,手机屏幕上显示着,just be a faker——yoyo。 前几天还抽时间去看了路无忧的隐退表演,现场气氛热烈,五彩缤纷的灯光,动感十足的旋律,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令人既震撼又感动。 她曾问过路无忧为什么当初没有全心全意地走这条路,而是把她热爱的说唱当成一个业余爱好。 路无忧说,爱好是需要供养的。她不想把爱好当成维持生计的方式。把爱好留给生活,选择一条不讨厌也不喜欢的道路来摸爬滚打。 林初恋并不苟同她的三观。直到现在,她还固执地觉得,做自己喜欢的工作才能体会到成就感与幸福感。 她曾经的理想是成为一个机械设计师,如今,她成为了一个可以呼风唤雨的管理者和决策者。 人人都羡慕她。含着金汤匙出生,锦衣玉食,继承了父母优秀的基因。年少时享受着足够的宠爱和万众瞩目,名校毕业,学业有成。步入社会后也不必为生计奔波,一路顺遂无阻。 只有她自己清楚,她啊,也不过是个轻而易举便向命运低头的弱者,没什么可羡慕的。 ... 风大了起来,总觉得身后有人跟着她,一转头又空无一人。 林初恋捏着手机,不由地加快了步伐。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还是没忍住更新了2333 明天真的要请假啦~ (我也会写霸道总裁哼~) ☆、那人 在林初恋的曾祖父辈时期,林氏还只是个染织坊。主要生产各种丝绸布料,不仅在当地很有名气,还远销到了海外。 林初恋的爷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