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足足二十多分钟过去了。 正当每个人都等得心烦意乱、担心到不行的时候…… 一辆有点儿破烂的红色雪佛兰慢慢悠悠地开了过来,开始在旁边‘嘀嘀嘀’地不停按喇叭。 林德这会儿不想再惹事,直接把车往路边靠了靠,给它让路。 可那辆红色雪佛兰得寸进尺,继续跟过来,没完没了地继续按喇叭。 行星乐队的所有人都炸了! 今天这是怎么回事啊?人善被人欺? 林德直接拉开门下车,气势汹汹地要冲过去打架。 其他人也蓄势待发,随时准备过去帮忙。 但那辆红色雪佛兰的车门打开后,一个久等不至的人突然出现在了大家眼前,乱糟糟的金发在风中飞扬。 他懒洋洋地趴在鲜红色的车门上,眉飞色舞地朝他们吹了一声口哨,熟悉的狡黠绿眼睛,熟悉的灿烂笑容,熟悉的两颗尖尖小虎牙…… “操!吉米!”兰斯望着窗外的眼睛都直了。 他拍着窗户语无伦次:“你他妈,你他妈……” “怎么回事?车哪来的?”林德满心疑惑。 “呃……我偷的。”詹姆斯老实地回答。 “偷?偷谁的?” “Youknow~……某个不付工资的黑心老板?” “Shit!你怎么做到的?” “这个嘛,说来话长……因为我在梦里修了十年车后,对汽车这玩意儿各种构造都无师自通。” “胡扯!” “嘿嘿嘿。” 必须声明,这事做得不对。 不合法,也不道德。 可所有人当时都觉得太特么解气了! 恶人就该有恶人磨。 所有人都撒欢地跑下车,对着詹姆斯又抱又亲又摸又拍:“干得漂亮啊,吉米!”“臭小子,我就知道你憋着坏呢!”“你这家伙居然不叫上大家一起。”“哈哈哈哈,太棒了!那混蛋活该遭报应!” 乱糟糟一通后,就是火速撤离案发现场! 再之后…… 这辆车被抵押给了一家卖三明治的快餐店。 顶着对方一脸看傻子的神情,换来了一顿价值二十磅的晚饭。 没错,就是二十磅。 因为说好二十磅那就二十磅…… 在乐队所有人眼中,它只值二十磅。 大家自觉光明正大、坦坦荡荡,只拿自己应得的那一份。 这事发生后,给团队带来了很多潜移默化的影响。 比如,乐队四名成员,包括兰斯在内,都不愿意再穿太规规矩矩的服装,或者对外表现出什么温和有礼的样子了。因为,往往越是好脾气,越容易被人当成好欺负的角色。为此,他们宁愿塑造出一个看起来不太好惹的恶人形象,也不想再被人欺负。 于是,兰斯越发高冷,在舞台上几乎不再露出笑容;鲍德温变本加厉地邋里邋遢,看着就像个孤僻又古怪的人;西奥一直致力于装酷,年纪轻轻就纹了一胳膊的花臂;詹姆斯算是变化最小的,他还是喜欢对人笑,可实际上,却是乐队中最难接近的人。 与此同时,他们也沾染上了一些恶习。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