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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佩佩出差了,下周才回来,小孩子不吃这些的,带回去还不是全便宜了保姆。”

    他们都是j大毕业生,十几年前常来三食堂吃饭,只是那时候都在一楼,二楼是教职工、对外接待的雅座小灶,对当时的学生来说高不可攀。林天宇对元黛说,“你还记不记得,上学的时候我们每次冬天来,你都特别要坐在那个位置。”

    “对,那边没有风,吃砂锅最合适,不然风一吹,水蒸气全飘到眼镜上,很狼狈。”元黛也是记忆犹新,她笑了一会儿,“哇,现在想想,当时我们都好土啊。”

    林天宇是她大学同学,自然知道元黛的家境,他不否认元黛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有韵味,不过不赞同元黛的说法,“当时我是土的,你土什么?追你的人从食堂门口可以排出去几百米。”

    “哪有那么多,而且当时分明很土,我记得那时候买件美特斯邦威都觉得很奢侈,身上衣服一般不超过50块钱。”

    “那叫清水出芙蓉,璞玉。”

    曲琮嫌弃林天宇油腻,在元黛来讲她是很受伤的,并不是对林天宇有多亲近,而是在她心里,不管林天宇是不是渣男,相处起来依旧是轻松讨喜,有他的魅力在,曲琮的判断,让她开始怀疑自己的审美是否也变得油腻庸俗。这次坐下来吃饭,她不自觉特别挑剔,可林天宇依旧过关,他40岁了,头发还是浓密,脸上也还是干干净净,没有中年男人常见的粗大毛孔,甚至连瞳仁都未曾混浊,林天宇像是被时光固定在了30岁刚出头的年纪,他的笑容还是那么孩子气,充满了真诚。

    这样的男人很难不讨人喜欢,如果他的专业能力同时还很出众,魅力会更上一层楼。林天宇人缘一向是很好的,连食堂师傅都特别喜欢他,小意送来一碟姜丝陈醋,还拆了两只公蟹给他们做蟹粉面——林天宇和元黛一人也就吃两只最多了,巴掌大的好螃蟹,林天宇做主把剩下的全送给师傅了,师傅自然也承情。“平时我中午都在这里吃,给老陈添挺多麻烦的。他爱吃螃蟹,送他两只尝尝鲜。”

    礼送出去就是别人的了,林天宇怎么处置元黛当然无所谓,这其实也是客户送的人情,她一个人带回家一样吃不完,也只能分给司机和保姆,再说,吃螃蟹终究是要有个伴好一些,一个人坐在电视前面,吃完一只,剩下全冷透了,配着酒也是无趣。

    两个人就好多了,大家都这么熟,也没什么形象要顾,林天宇慢条斯理地拿着剪刀剪蟹腿,元黛掰下一条腿直接放在嘴里咬,咬得嘎嘣嘎嘣响,蟹壳得碎碎的,肉抿出来一半,剩下的一半和壳糊在一起就不吃了,直接整条扔掉。

    林天宇看了直笑,“我很怀疑你那些男朋友怎么受得了你的吃相——记不记得我们上大一的时候,吃那个烤全翅,你吃掉肉也不咬掉的,骨头就支棱在那里,还要我教你,吃一截咬一截吐一截,不然好难看。”

    “我的天,黑历史倒也不必记这么牢吧。”

    “没办法,智商就是这么优越。”林天宇大笑,元黛要去拿剪刀好好吃,他又护住不让,“开玩笑的呢,咱俩谁跟谁啊,又不是商务宴,你就正常吃呗。”

    元黛抱怨,“被你这么搞,吃起来都不香了。”

    ——其实也只是说说而已,她午饭天天有约,晚饭基本一个人吃,其实就算是有约会也不可能太放得开,像这样有说有笑地在家常环境下吃饭,对元黛来说并不常见,更何况今天又坐在这么有回忆的地方。

    “说起来,三食堂都十几年了也没翻修。”

    “每年夏天都粉刷的,后厨也改过,学生食堂的味道好多了,不过价格也跟着上去。”

    “现在还是刷饭卡吗?还是用支付宝?”

    “没有饭卡了,现在都是app。”

    “那贫困生怎么办啊,没有智能手机的那种。”

    “现在好像没人没有智能手机了。”林天宇想了一下,“这毕竟是个贫困补助金都开始大数据化的时代了。”

    第一次迈入j大到现在,21年匆匆而逝,虽然就在s市工作,但其实元黛很少回母校,年纪越大越不敢回来,尤其是五六年前,要开始接受自己也会变老,盛年将要消逝的时候,会有种强烈的不胜今昔之感,那段时间她确实在逃避‘人都会老’的认知,这几年倒是已学会了和这个认识共存。但她不知道林天宇每天都在校园里进进出出,是怎么面对这件事的——也许他从未考虑过,也许在林天宇心底,自己和读大学时相比从未有过任何变化。

    “但宿舍楼已经重建了。”

    “嗯,我们读书时候给研究生和留学生住的楼——现在已经是普通宿舍了,现在老宿舍那边都盖了新楼,带电梯的,研究生住那里去了。”

    “留学生也去专门的留学生公寓了吧。”

    “是的咯,我现在都带了两个留学生,尼日利亚过来的,有一个还是酋长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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