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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与其纠结这团解不开的纱, 还有一个身影更让他上心。

    虽然北京有2000多万人口, 但如果一个人肯花精力,总归能找到另外一个人。

    第二次和王思年的相遇来得很快。

    大学开学的两个月后, 他又见到了她, 在t大后门的奶茶店外。

    这家店刚开不久, 赶来尝鲜的人很多, 所以队伍绵延出去四五米。

    女孩正独自一人排队,举着手机叽叽喳喳的不知在说些什么, 表情兴高采烈。

    她比初遇时胖了一点,脸看着肉嘟嘟的。明明头发极短,面孔却是不自知的艳丽。这种微妙的冲突反而显得整个人更生动,好像带着朝露的水仙花。

    宋谨和正在犹豫是不是应该上前问好,王思年却突然收了手机,转身面向了他的方向,表情都变得明媚起来。

    “你往前走一点就能看到我了!”少女冲他挥了挥手,提高了嗓门。

    她在喊我吗?

    宋谨和有些疑惑,但是还是情不自禁的准备从胡同里踏出来,靠近一些。

    他骤然有些紧张,不知道一会儿见了面,该用什么开头比较好。

    好久不见?

    ——不行,这样会显得自己像个偷窥狂。

    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不行,这样未免太过普通。

    根据心理学上的光晕效应,第一次正式见面留下的印象很重要。所以一定要有个完美的出场才可以。

    他手心里出了层汗,捏着裤兜里给王思年买的手链,有些羞赧起来。

    就在这时,眼前一个急匆匆的身影跑过,停在了姑娘的面前。

    宋谨和停下了前行的脚步,仔细一看,跑过去的人竟然是……

    徐建。

    原来王思年在喊的是他。

    徐建比少女高出一头多,仗着自己腿长胳膊长,一见到王思年,就使劲揉搓她头顶的短毛。

    “你把我发型弄乱了!”少女气哼哼的。

    “这样多精神,免费的空气烫。”男孩说,露出一脸不作假的憨笑。

    秋日大亮的天光洒在年轻的情侣身上,漾出粉红色的光晕。如果两个人之间的气场能散发味道,那一定是草莓味的。

    宋谨和用后背抵住砖墙,隔着不远的距离,默不作声的看着这对没头脑和不高兴。

    特别般配,天造地设。

    他终究是晚了一步。

    ……

    “宋总?”可能是他太久没有说话,助理忍不住出声提醒。

    男人从漫长的回忆中醒过神来,才发觉浴缸里的水已经凉透了。

    “我在听。”

    “饭一会儿送过去了,您记得开门啊。”助理絮絮叨叨,很是操心。

    “好。”宋谨和简短回复,从浴缸里起身。

    可能在冷水里泡的太久,吃过淡而无味的烤肉饭,当天夜里,他开始发烧。

    野火似的热度让男人不得不放弃了去公司的打算。

    宋谨和没和其他人说,独自前往医院。输液的针扎进去时,引发轻微的刺痛。点滴刚开始是微凉的,顺着静脉流下,很快被身体里的血暖和起来。

    每一次呼吸都像是在吞吐干燥的火,让人昏昏欲睡。

    他好像又看到了幻觉。

    幻想有人从他身边经过,带起熟悉的馨香。

    王思年不爱喷香水,但是爱干净,身上总是带着洗发水混合衣物柔顺剂的味道。

    她自嘲那是“妈妈味”,但是宋谨和觉得这是家的味道。

    所以,是她回来了吗?

    “你下针的地方都回血了,还好我看了一眼,不然出大事了。”护士焦急的声音打断他的遐思,“没有别人照顾,你更得多注意点,不然多危险。”

    宋谨和看着肿起来的手背,无知无觉的说了句谢谢。

    他在输液大厅的椅子上一坐就是六小时,起身的时候,人清醒多了。

    “如果是重感冒的话,是会出现嗅觉失灵的问题的。”医生听到他的困惑,言简意赅的解释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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