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阵法的人,不必执笔,无须阵盘,能够直接借用天地大阵的力量,来达成自己的目的,招风唤雨、移山填海,都是寻常。 只是知道归知道,大家都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这么做,还成功了。 岳不凡跌落谷底的信心又再度升起。他拍了拍飞英的肩膀,没再说什么“你不合适”“谁谁谁会担心”之类的劝诫,慎重地点了点头:“好,我们共进退。” “还有我。”骑着黑雕的少女展颜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御兽山熊心,今天和几位共进退!” “丹心门贺雷,也与众道友同生死、共进退!”擂鼓的胖墩跟着高喊,声音喑哑似砂纸摩擦。他是丹心门里的怪胎,不爱炼丹,偏爱音律。同门虽不排挤,亦难有惺惺相惜的知音。 直到今日,他与并不熟悉的岳不凡、熊心并肩作战,方知何谓“道友”——我与诸君非同门同派,却同心同道,故生死与共,不离不弃。 他暴喝一声,双臂青筋毕露,经脉虬结,每一块肌肉都在忍受针扎之痛。但他恍然无觉,重重地砸下了手里的鼓槌。 咚咚咚!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鼓声如雷,雷动九天,闪电划破天际,劈在焦土之上。 “啊啊啊!” 听不清是谁在呐喊咆哮,但知是我同袍。 人的身影,于天地不过一蜉蝣,何其渺小。 但少年的血,又是那么炽热滚烫。 平潮真君冷硬自私的心,在滚滚热血中融化。他深深叹了口气,不愿深思,唯恐自己的理智嘲笑年轻人的愚蠢,而是任由冲动接替了行动。 “想动我们的人。”他说,“从我的尸骨上踏过去吧。” 第697章 平潮真君不喜欢干必输的战。有功劳跑前面分一杯羹, 触霉头有多远跑多远, 才是他的行事准则。 啧,别急着骂。谁都不是一出生就心黑的, 那不都是江湖“历练”出来的么。不懂得分好处,门派那么点资源, 什么时候能轮到自己头上?不知道推诿责任, 哪天别人犯了错,锅就得轮到他来背。 修真界是个杀人不见血的地方, 得懂怎么明哲保身——哦, 有个化神曾祖,前任掌门的爹不包括在内, 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平潮真君只是一个普通真传弟子, 七分天资, 三分投机, 终于让他在坎门里混出了点明堂,成了二把手。一把手是他师父, 比他狡猾一万倍的老东西, 嘴上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其实就是浑水摸鱼的墙头草。 这次派他过来, 就是看准了乾门和离门的矛盾:“徒儿啊, 离门有长阳道君,气焰高涨,咱们掌门脸上敬着,心里可把人恨得透透的。尤其是慕天光的事, 哎,关门弟子就是凡人家的小儿子,被打上门来,白挨了那么多苦楚,还坏了姻缘,是我我也得恨上个七八百年。” 平潮真君心想:放你的狗屁,要是我倒这个霉,你第一个把老子交出去。嘴上却说:“师尊英明。” “俗话说,水火不相容,离门的气运大了,咱们就得小,你说是不是该帮一帮掌门呢。毕竟乾门是守仪道尊定下的正统啊。”老家伙笑呵呵地问。 平潮真君:“呵。” “去吧,咱们的机会来了。”老奸巨猾的坎门门主说,“你可得好好表现,别让师父失望。” 唉,假如那个老东西知道,大概不止是失望,要跳起来骂他愚蠢了。平潮真君有点后悔,但已经来不及了。 他在同一天内,第二次用出了自己的杀招:冰血之雾。 这是他自己悟出来的招式,说穿了不难,就是将自己的血分离出来,化为杀人的武器。 血为人之精气,所形成的雾气随心而动,与利用外界的水源凝成的冰雾相比,一个是自己的四肢,一个是握在手里的兵器,灵动性大不相同。 这更像是剑修蕴养的本命飞剑,是游离在身体外的另一个自我。而剑修多只有一把飞剑,血雾却是无数滴冰血,威力更胜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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