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感谢书友“ndjlcyx”的两个万赏,非常感谢! 春天,四月份,夜晚的吉恩城镇,一个年轻人拎着一条猪肉,拿着一瓶酒,敲着一扇木制的大门:“妈妈,我回来了。” “雷蒙,你回来了?”老母亲穿着一身的兽皮衣服打开了房门。 这是一个巨大的木制建筑,里面分成很多的小房间,逃奴们被安排在这栋大房子里面,当他们没地方住的时候,他们就可以在这栋巨大的木制建筑里面居住,向伯爵缴纳少量的租金即可。 逃奴们并不把这里当成家,他们更希望能够自己在村庄内盖一栋房子,甚至是在城镇里面买一栋房子。 “妈妈,我回来了。”春季,夜凉似水,一阵寒风吹进屋内,雷蒙满脸疲倦地现身,年轻人显得非常疲惫,不过精神还不错:“累死我啦。” “哥哥~哥哥~”弟弟托马斯从房间里面小跑出来,男孩依然很瘦,不过脸色已经好看了很多,小孩子流着口水,他看到了雷蒙手上提着的那块猪肉。 “哎呀,雷蒙!你怎么买了这么多肉啊?”老母亲立即抱怨道:“我们好不容易在这里站稳脚跟,你一天也就赚十个铜币的工钱,存起来不好么?” 雷蒙笑嘻嘻地走进房间,房间内是扫得非常干净的木地板,炉火被在房间中间点燃,房间里面维持着安静祥和的气氛。 “也没多少,一磅猪肉差不多四十个铜币,妈妈。”雷蒙将猪肉交到了老母亲的手上,年轻的农奴笑着说道:“来这边工作也一个多月了,我觉得我们应该吃点肉了。” “哎呀,要是你父亲知道你这样乱花钱,他一定会将你吊起来打一顿的!”老母亲有些惶恐不安地说道,似乎对于儿子买了一磅猪肉感到非常惶恐。 很快,猪肉炖汤的香味就在屋内飘荡,老母亲将猪肉用刀切成了小块,加了一些盐,放入了原先正在煮的炖汤之中,猪肉的香味在房间里面飘荡,这一条猪肉就花掉了雷蒙四天的工钱,但是这对于农奴来说已经是个奇迹。 而这件事对于格拉摩根伯爵领内却并不稀奇,经过五年的发展,农奴们偶尔已经可以吃到肉了,自由民们的餐桌更是变得丰富。 “市场上最便宜的是兔肉和一些飞禽的肉,最便宜的只要二十个铜币一磅。”雷蒙放下工具,坐在了家里的木椅子上。 雷蒙在役所之内被招入矮人木匠工坊里面做工,每天工作十个小时,每天的工资是十二个铜币,一周一结算,除了礼拜日,每十天休息一到两天,也可以不休息。 雷蒙就选择不休息,或者对他来说,休息也不知道要做些什么。 兔子肉和飞禽肉对于农奴来说并不陌生,因为只有这些生物的肉他们可以经常吃到,兔子和飞禽们对于粮食作物来说是很大的威胁,领主便允许农奴们自行捕捉食用这些肉类。 老母亲在城内接下了一些针线活,一周下来也能赚三四十个铜币,一家人的生活好过多了,他们现在对生活充满着希望,雷蒙满心想着自己再多赚点钱,想办法盖间房子,摆脱现在寄人篱下的身份。 安静地屋内,一家人端着碗,分食着黑面包和猪肉炖汤,其乐融融,托马斯留着口水:“妈妈,我要吃肉肉~” “好好好~”老母亲爱怜地用大木勺打了一碗肉汤,然后又挑出了一大块肥肉,放在了托马斯的碗中。 穷人都爱吃肥肉。 小孩子对于事情很多都很懵懂,他小口小口地咀嚼着肥腻的猪肉,高兴地眼睛都眯了起来,雷蒙则是边吃着肉汤和泡在肉汤里的黑面包,然后品尝着一杯大麦酒,这杯大麦酒是雷蒙去城镇内的小酒馆里打来的,几个铜币就搞定了。 帝国最擅长酿造黑啤酒和各种麦芽酒,帝国的麦酒和啤酒享誉全世界,被旧世界的人广泛饮用,而除了艾维领行省的葡萄酒以外,其他的葡萄酒大多又酸又涩,难以下咽。 “你这葡萄酒肯定是帝国人酿的。” 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