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主食是一种唤做红薯的食物,他跟随义父征战四方,也算见多识广,却从未见过、吃过这种食物。 这道主食严格来说叫做清水煮红薯,拿起一只红薯,扒下外面红色的表皮,里面的果实又香又软,非常好吃,刘文秀吃了几口十分喜欢,于是便出手如风,不一会便吃了五六个红薯。 桌子上摆了两盘菜,都是一模一样,叫做炒土豆丝,这又是一个他以前未曾吃过的食物,切得细细的土豆丝,被油炒过,在阳光下更是显得金灿灿的十分亮眼,卖相十足,吃一口,酸脆爽口,竟也是难得的美食。 刘文秀一边大口吃着饭菜,一面暗自感慨,在这里当囚犯,可比自己小时候饿着肚子,流浪四方的日子可好多了,虽然要干活,但是每日三餐管饱,比起官府的牢房来,这里宛若是天堂一般。 刘文秀想起那天费尽心机,企图招揽自己的年轻官员,嘴角又不禁浮起了一丝笑意,也是个有趣的人呢,他这样想着。 刘文秀拜张献忠为义父,跟随他学习本领,为他冲锋杀敌,几年下来,他对张献忠的感情非常深,他本就是个重情重义的人。 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慢慢也有了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看法,关于未来,他也曾有时迷茫过,毕竟总不能这样做贼一辈子,疯狂的杀戮之余,更多的是无穷无尽的空虚和迷茫。 那日,那个年轻官员所说的那番话,确实触动了他,不错,就算跟着义父打败了所有的对手,杀光了所有的敌人,那之后呢?之后又该如何? 能杀的都杀了,能抢的也都抢了,吃完用完之后,又该抢谁呢?无人可抢的窘状下,难道只有自相残杀到彼此灭亡吗? 那个年轻官员,对了,他叫赵无忌,说的很有道理,所有的义军,无论是闯王高迎祥,还是八大王张献忠,又或是李自成,罗汝才之流,各个都是打仗内行,建设外行的家伙。 但是,这个世界,不能只有破坏…… 这几日,他也跟随俘虏们前去神木县城内各个所在,参观游览,这里的百姓,人人面露幸福之色,丰衣足食,安居乐业,他从未想过大明居然还有如此之世外桃源,富庶,幸福,美丽的仿佛不是真的一般。 他早早地就得出了结论,显然,这个朝廷的官员走的路,才是正路,跟着他走,才是正确的选择,只是,自己贸然投靠的话,是不是有些自降身价?刘备请诸葛亮尚且三顾茅庐呢,想得到我,堂堂的二将军,刘文秀的效力,这个年轻的大人可要拿出诚意来哦。 正在此时,一个虎背熊腰,身材异常魁梧的大汉,手里端着刚打好的饭菜,走近刘文秀的饭桌,露出和他那粗豪的身材完全不相符的,异常谦逊的微笑,微笑中隐藏着一丝卑微,一丝羡慕,说道:“刘将军,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哦,当然可以,你随意。” “哦,谢谢,刘文秀将军,你好,我听说过你,对了,我叫佟报国。”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