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郑壳爽,是一名91年生人的妹子。 当然,我更喜欢称自己为女汉子。 我的性格算是比较活泼的。 有一点点的公主病。 我知道。 但我并不屑去更改。 哦,忘了说了,我的身份,是一名艺人。 艺人是一种很辛苦的职业。 当年跌跌撞撞地走进娱乐圈的我,在最美好的年华,遭遇了人生中的许多“第一次”。 第一次拍戏,第一次大红,以及第一次恋爱。 我的初恋,是一段无疾而终的恋情。 其实说实话,他很好。 长得很帅,而且对我也很好。 虽然在分手之后,我的那些并不理智的粉丝,diss他出轨分手。 可实际上,率先提出分手的人是我。 因为太累了。 他长得很帅。 虽然很多人讨厌他,但他的确很帅气。 当年的我,并没有什么太多的自信。 唯一能够拿得出手的,也就只剩下了年纪。 所以我尽心全意的去配合他。 甚至哪怕明明在事业发展的黄金期,我仍旧可以推掉任何行程,只为了能够陪伴在他身边。 他对我很好。 虽然我如此脑缺的喜爱他,可他却并没有和我在一起。 后来我才无意中知道,不是他不想,而是不能。 但不论如何,这对于当时正处于热恋期的我而言,他真的很好。 我这个人是地地道道的东北女孩子,好就是好,坏就是坏。 不想,也不愿去迎合那些圆滑世故的人们。 也许这一点在很多人看来,是属于情商低的表现,但我并不后悔。 认识我现在的男友,也就是将我一手捧红的男人是在我的初恋之前。 没错,他就是我的老板—— 方思逸。 客观来说,方思逸并不算一个好男人。 在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不但有着明面上的女友,还有着私下里的女人。 甚至公司近半的知名女星,都和他有一腿。 在外人看来,这就是兔子只吃窝边草的典范。 但只有真的和他接触之后,你才会沉浸在他温柔的魅力里,无法自拔。 他很温柔,也很绅士。 当初我初恋失败,正处于情感的低潮期,他就那样直勾勾的出现在我面前。 我还记得,当初他还傻傻的将粗盐当细盐递给当时正在做披萨的我。 亏他还是厨师出身的呢! 后来我才醒悟过来,他竟然是故意的! 这个坏人! 说句实话,我明明已经忘记了第一次对他心动是在什么时候了,但…… 他真的很温柔。 明明作为上市公司的老板,每天有着忙不完的工作,身边又有着许许多的女人,可他仍旧偶尔会拉着我,一同去游乐场玩。 有的时候,他会包下整个游乐场,只为了能够和我享受不受打扰的时光。 有的时候,我们又会乔装打扮,肆意地畅游在人群之中,留下一路欢声笑语。 我曾经问他,不害怕被人发现我和他的关系么? 毕竟那个时候的他,已经有了真命天女。 他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问我怕不怕。 我说不怕。 他才说,他也不怕。 我说,骗人!谁不知道你有了孩子都不敢承认? 他只是笑了笑,没有再继续下去。 我虽然性格比较直了一些,但出道这么多年,多少也有了一点小心机。 所以,我没有继续问下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