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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讨厌温暖。


圈。

    程智斐曾如此说过,这世界上若有能叫简之茶不思饭不想的,那必定就是设计,他的爱人就是设计。

    简之已经记不起当时是怎么回答他的了。

    但是那句你的爱人是设计,这真不假——他可以有情人,但他只忠于设计。

    简之还记得自己刚从学校离开的那段时光,暗无天日的——没有家里的支持,一开始也没开口求助程智斐,只是出去替人画像,替人设计产品的时候打下手,每天累的有二十一小时是在设计、画、设计,有次还拿这件事调侃,他告诉程智斐,自己被设计日的体无完肤。

    程智斐当时看他的眼神就不对了……过了很久,学着简之的调调说了句:「那我就是被建筑日的体无完肤了。」

    简之哈哈大笑。

    他开始有点想念程智斐了,当然,还想念他的兔子。

    实际他的兔子是只金毛,只是当时简之觉得,如果日后领上街,突然爆出一句:「兔子,给我咬他!」那多拉风。

    程智斐拿他智商为360的脑袋想了很久也没想明白这件事到底怎么拉风了。

    简之很淡定的拍了拍程智斐,说:「我不跟你一般见识了。」

    可现下,程智斐早抛弃了自己这个生死之交,跑去跟他的女友鬼混了——若不是他女友问了他奇怪的、叫他答不上来的情感话题,或者想不通怎么惹女友生气了的时候才会发短信或打电话来虚心求教。

    简之一瞬间就觉得空虚了。

    他突然慌了起来,他才发现如果抛开设计,没了程智斐的话,自己真的就真真正正的孤家寡人一个了。

    至于楚繁——那是情人。

    自己与他来说是大多情人中最近打得最火热的那一个罢了。

    彼此给彼此带来欢愉,之后该干嘛干嘛。

    楚繁不可能跟自己过一辈子的,自己也不可能陪楚繁一辈子——毕竟,自己有自己的信仰和追求,做到了,就该走,走的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人么,就该活的潇洒一点。

    简之就开始琢磨了,什么叫感情呢?

    随即他很快的打消了这个念头——这么多年了,他就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怪物。不是他不知道感情叫什么,而是他太清楚,他自己没有。

    没有就是没有,就像有的人天生残疾,只不过他残疾在心里。

    在c城已经呆了快一个月的时间,还有两天就是初赛入选时候。

    简之看着空空如也的手机信箱,犹豫了半晌还是扔回了床上。

    怎么会想到给楚繁发简讯呢,奇怪。

    温情这东西……是自己最拒绝的啊。

    他讨厌温暖,很讨厌的讨厌。

    简之喝光了第十一罐咖啡,并没能顺利的捏扁它——没力气了。

    已经不知道自己在桌旁呆坐了多久,除了喝咖啡,想事情,上厕所,喝咖啡,提笔画,画不出,想事情。

    死循环一样看着窗外天黑了亮,亮了又黑。

    因此,当麦斯来叫他出房门去参赛的时候,他只应了声好。

    只能拿这一幅勉强还能拿得出手的东西去了……

    刚一站起身便觉昏天黑地的一阵眩晕,摸索到桌旁巧克力剥开一块塞进嘴里,这才甩了甩头,重新迈开了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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