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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节


工人的年礼, 多加一只鸡。”

    虽然他不爱花钱, 但他并不抠门。

    马上要腊月了, 他这两日在给鸭货作坊的工人准备年礼,原本他只打算发红包、点心, 眼下突然多了一笔意外之财, 那每个人多加一只鸡。

    “竹哥儿大气!”

    黎荞立马夸赞, 很是捧场。

    陶竹听着他略有些夸张的语气, 翘了翘嘴角,又道:“嗯……等祭灶那天,咱们再给县城的红薯作坊捐一次粮食和猪。这次多捐几头猪,争取让每个工人都能吃上一口肉。”

    “听你的。”黎荞对此没意见。

    这都是小钱。

    陶竹嗯了一声,闭着眸子,大脑放空,舒服的想睡,但是,想到旁边的银子,他大脑又兴奋的不想睡。

    想七想八,脑子里一会儿一个想法,片刻之后,他道:“马上要过年了,朱家村的腊肉好受欢迎啊。”

    当初朱村长找上黎荞,说朱家村不仅想养鸡鸭猪,还想做腊肉生意,黎荞答应了下来,将腊肉的做法教给了朱村长。

    有了腊肉方子,还养了猪,于是朱家村真的做起了腊肉生意。

    冬日要做粉条,所以朱家村是在春天做腊肉,他们做的是烟熏腊肉,味道好,不干硬,放在望月楼出售,不仅平城本地的人会买,一些外来的商贩也会买。

    眼下过年,不少人想买些当做年货,但朱家村的人忙着做粉条,没空做腊肉,这市场就白白丢了。

    朱家村的腊肉生意是要给黎荞分成的,但因为朱家村人少,做的腊肉有限,所以分给黎荞的银子其实没多少。

    以陶竹此时的家底,他惦记的自然不是这点银子,他想的是让乡亲们挣钱。

    他的鸭货作坊,此次准备再招五十人,争取每日能做一千只鸭子。

    但说到底,他的鸭货作坊只是一个百人小作坊,规模小,提供的岗位有限。

    但若是腊肉的法子流传开……

    虽然乡亲们挣不了大钱,但挣个小钱是可以的。

    一头猪一百多斤,去掉骨头内脏里脊等,能用来做腊肉的只剩下几十斤。

    一斤腊肉纯利润有二十文钱,一头猪若只卖腊肉,那大概能挣一两银子。

    此时没有大型的养猪场,平城的猪是有数的,因此,在货源不够的情况下,腊肉真的挣不来大钱,只能挣点小钱。

    “要不,咱们把腊肉的做法教给咱们村的人,愿意做的就做,至于给咱们的分成,咱们不要了。”

    他又道。

    “好。”黎荞没意见,朱家村卖腊肉所得的那些钱,对于此时的他而言的确是小钱。

    他后年就要去京城,若无意外,这一去就没什么机会回三柳村了。

    在进京之前给乡亲们再寻个财路,也算是全了这一场缘分,他穿越到这里,并且这几年日子过的还不错,他希望三柳村包括整个平城的百姓都能安居乐业,小日子红红火火。

    陶竹看黎荞二话没说直接同意,忍不住在黎荞的心口蹭了蹭,要说大气,这人才是真大气。

    他的命真好,竟然嫁给这么好的人。

    “早上想吃什么?”他问:“我去给你做。”

    “让春桃和三姐做就成,咱们赖床。”

    被窝里暖呼呼的,趴在他怀里的陶竹也软呼呼的,黎荞想要赖床。

    陶竹闻言笑了一下:“好。”

    要以这个人的意愿为先,黎荞想赖床,他当然要陪着。

    于是,夫夫俩抱在一起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闲话,一直到黎大山来后院喊他们吃早饭,他们这才起床。

    今日依旧下着雪,小雪花飘飘洒洒落的很快,黎荞吃过早饭,径直去书房读书。

    陶竹则是开始面试,他还没招够人手。

    书房里放着炭盆,平城这边没有煤,黎荞烧的是本地产的木炭。

    这种取暖方式对黎荞而言马马虎虎够用,他是异能者,本就比普通人抗冻,身上穿的厚实,身旁再放俩炭盆,他坐在书房中当真一点儿都不冷。

    先把昨日明知府考校他的内容复习一边,然后他便按照之前制定的计划继续背诵《史记》,他快把《史记》给背完了,他要在年前彻底背完。

    快中午时,陶竹来了,问他午饭想吃什么。

    想了想,黎荞道:“去郑家买些肉和丸子,再把腐竹、豆腐、木耳、白菜这些备上,咱们吃火锅。”

    “好。”陶竹也正有此意。

    这种天气的确适合围着炉子吃火锅。

    郑家今日不仅有猪肉,还有羊肉,黎大山买了十斤猪肉,十斤羊肉,又买了十斤丸子,这才用背篓背着回了黎荞家。

    到家之后,该洗的洗,该切的切,该腌的腌。

    两刻钟后,一家子围在两个炉子前开饭。

    郑浅浅肚子已经显怀,他现在依旧在黎荞家干活,工作量也没有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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