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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奶奶都是有些性子的人,会相处不来,现在看看,虽然不一定有多好,但是也不差了。”

    黛玉本正替馥环伤心呢,听到这话,忽地笑起来,雪雁不解:“姑娘怎么了?”

    “我现在才想起来,好像我和大嫂子、馥姐,互相担心过另两个人要处不好。”

    雪雁也笑道:“可不是,我刚忘了说姑娘你也是有主意的。可见人好不好相处,不是‘我以为’的。”

    “你这话说得有意思。”黛玉手指拂过礼单上的字迹,“我记得探春妹妹说过,她要是个男儿,早出去自己挣前程了,何苦看着一大家子自己闹自己,我虽没她那么胆大,但也想过,如果我是个男儿身,或者那年,白姨娘生的弟弟没死,父亲临前也不必那么忧心,宝玉说功名利禄俱是虚幻,所谓建功立业是贪名图利者自圆其说的说辞,但父亲遗憾至此,倘我为男儿,也定是要想方设法去名利场走一遭,替他达愿的——然大嫂子身为女子,却能替父报仇,只这点,就够我敬她慕她了。”

    雪雁道:“要是官府有法子,肯管葛督军的事,大奶奶再骁勇,也不定愿意手上沾血的。”

    “那不一样。”黛玉咬牙道,“我要是有大嫂那样的本事,知道当时是谁逼得我父亲心力憔悴,是谁要毁我父亲一生清白,我也......”她泄了一口气,要是官府有法子,大嫂子她父亲用得着死么。只是这话说不得罢了。大嫂子当时杀上匪寨,存的也是同归于尽的心罢?否则她一个女儿家,若是失手被擒了.....当时的情形,大嫂子就算不冒那个大险,父亲去世后——还是被忠义太子陷害,被匪寇所杀,恐怕要担个“失职”的罪责——她孤苦无依,即便不被原先的夫家退亲,又能有什么日子好过?倒不若凭心而行,落个问心无愧。她这样一想,又觉得自己小气了些,大嫂子快意恩仇,做了她想也不敢想的事,是当之无愧的女中豪杰,她却只想着巾帼英雄的婚姻嫁娶、终身指靠。

    她心里道:“我也只能活得长一点,好看到父亲达愿的那天了。”

    本着点强身健体的心思,她第二日去骑马就更有几分兴致了。做双马靴也不是什么难事,锦荷叫几个守夜的丫头连做带歇的,一晚上也赶出来两双,她道:“这两天也热,等到了秋猎之后,有了好皮子,给姑娘做两双皮的。”

    皇家一年两次的春狩秋猎黛玉也不是没听过,原先宁国府的贾珍他们,也爱赶着那季节,召集贵族子弟,“习骑射练功夫”,也不知作甚龌龊的勾当。每每宝玉去他那儿跟着“打猎”回来,连身上的味儿都污浊了几分。她不由地问道:“咱们家谁打猎呢?能有好皮子。”

    “难说,大爷要是在京里,肯定要伴驾的,他功夫好,出去一趟能得不少好东西。不过他这几年一向在晋阳。太上皇喜欢二爷的文章,叫过他几次,不过二爷说能跟着伴驾的都是人中龙凤,自己在那地儿就跟耍花拳绣腿的三脚猫一样,不爱动弹,他还说他写那种文章也不开窍,得的赏也不大多,家里的皮子多半还是永宁王打了,或得了太上皇、皇上的赏,赐给老爷、太太的。”林徹也有几分文人风骨,平常歌酒诗会给皇家凑凑趣添添兴也罢了,要他写那种歌功颂德的文章也是为难,因而能躲懒就躲懒。刘遇就不同了,上皇年迈得拉不开弓,皇上一向身子不好,他本来就是皇家唯一一个能上马的,难得的是还真有些准头,不至于叫群臣让无可让,赞无可赞,因而不管是自己猎的还是二圣赏的,都属他收获最丰,连带着舅舅家也跟着沾光。

    听说是那样的秋猎,黛玉也在心里松了一口气,又笑道:“果然是二哥的脾气。”叫霜信和锦荷带着要给大哥大嫂的回礼一道往他们院儿里去。她今日特意按宋氏说的起的晚了些,到大哥院子里时,林征还在练挑枪,同一个动作只在她来后就不厌其烦地重复了几十回,身边也没个端茶送水的人,直到他自己停下来,皱着眉问黛玉:“露水重,你站在这里做什么?”

    他个子实在太高了,黛玉往后退了两步才让自己的脖子不至于仰得累,锦荷忙递上干净的帕子:“大爷擦擦汗。”

    林征一向不注意这些,他的身子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不娇气”,最近葛韵婉身子乏困,他便更糙了几分,不过倒也没拒绝妹妹的好意,接过来道:“早膳用过了?去消消食,马场味道重,我让人把马牵这院子里来。婉娘在屋里下棋,你进去坐坐玩玩吧。”又皱着眉看了眼她身后几个婆子抬的箱子,“有什么吃的玩的互相想着也就是了,一家子大张旗鼓地操着心把几份礼送来送去的。”

    黛玉道:“我这算头一回见大嫂子,况嫂子也给我了见面礼,我岂有不回之理昨日两手空空地见她,已经是失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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