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香气。 左边有一个小小的吧台,琐碎的杂物下摊开一本泛黄的登记册,笔记断断续续,勉强能看出个大概,背后放着一个置物架,黄黄绿绿的小品牌饮料瓶上积了不少灰,再往旁边走,有一扇小门,通往后院。 房间右侧垫高了二三十厘米,放着几个图案花哨的坐垫,倘若客栈房间不够,这里也能睡下十几二十个人。矮榻前面有一个火塘,原是家里人自己煮饭的地方,后来改了客栈,小年轻们喜欢围着火塘谈话唱歌。 晚上十一点多,客栈老板娘早早歇下,躁动不安的住客们还围着这一圈火光舍不得散。 听说客栈里有三位住客是搞音乐的,还有一个乐队,便围着那团火等他们唱。 微弱的白炽灯下,灰烬轻轻落在半新不旧的琴盒上,名叫菲兹的银发女孩拉开琴盒,从过隔层里掏出一本散架的书,不慎掉出一页被火燎了大半,菲兹捡起来看了一眼,随手扔进火堆里,火顿时旺了几分将纸张燃尽。 视线从围坐在火塘前的所有人脸上滑过,清了清嗓,郑重其事地说:“我们乐队的名字叫经典开篇法。” 烧断的树枝咔擦咔擦响,蜂窝煤炉上的茶壶正冒泡。名字取得无厘头,提的也太突然,众人没有做出菲兹期待的反应。 看得出来她对这个名字十分满意,愤愤不平地翻开破烂的书,指着正文第一行:“我们乐队的名字是有来头的!喏,取自这本书的第一句话——” “他乡遇故人,是小说的经典开篇法。” 话音刚落,门忽然被推开,刺耳的响声,风霜涌进来。靠在墙角的边月吸了一口冷气,疑心有雪花飘到了她脸上,昏沉沉的大脑清醒了几分,听见菲兹的话,眼睛还没完全睁开就顺口问道:“遇见……遇见之后呢?要做什么?” 最近几天天气不好,住客也不着急赶路,她来的晚就只能暂时睡在矮榻上。整好赶上几个小孩熟悉起来,要围着火塘聚一聚,一声一声姐姐叫得可甜,边月拉不下脸说不许,只好笑着说你们玩吧,别管我。 又邀她一起坐过去,边月刚把自己捂热,懒得动弹,便说自己在这儿也能和他们聊天,那几个小孩儿也就不再勉强。 没有人听见边月的话,围着火塘的那几个小孩儿都齐刷刷朝门口看去。 “老板在吗?”声音冷冷清清,似有霜雪覆盖在嗓音里,约莫一米九,全身上下都是黑色,背着双肩包,带着卫衣外套上的帽子,眼睛隐藏在细碎的发丝下,在帽檐的阴影下窥见高挺的鼻梁与优美流畅的下颌线。 空气安静了几秒,坐在菲兹身边的男孩儿小乔跌跌撞撞站起来,“你先坐下烤烤火,我帮你去叫……”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