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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既然你觉得不错,那就先这么着吧。也不用想着往上爬,再呆个一年,我就想法子把你弄回奉神。”

    陆昼愣了下,心里竟然没有第一时间觉得高兴,没由来道我还没找到对象。

    “那种鬼话你也信。”陆浆夜大概是嫌自己做的菜难吃,并不怎么动筷子,“江湖骗子的无稽之谈,让你过来只是哄哄母亲。真想找女朋友,我能为你安排一整年的相亲,天天不重样——对了,你刚刚说的那个天悦酒店的千金,就是上次去奉神和你相亲,被你放鸽子的。”

    陆昼呛了一下:“那怎么说是我放鸽子,那天陆隐哥找我策划求婚,我被拉着灌了一晚上酒,睡了一整天,没看到消息嘛。”

    “所以我就该给你擦屁股?”陆浆夜冷淡地扫他一眼。

    她这话其实别有深意,人千金小姐大老远过来,陆昼这个男主角不在场,陆浆夜只能出来为他撑场面。没想到这个千金是个荤素不忌的,看陆浆夜漂亮又有气场,竟然被她攻陷了。回去之后还三天两头联系她,实在让陆浆夜头疼。

    陆昼想笑又不敢笑出声,陆浆夜放了筷子,转而拿出个丝绒盒子。

    “母亲知道我要过来,让我给你带了样东西。”她打开盒子,里面是根红绳,上头拴着个白玉珠子,外面倒是洁白无瑕,但内部雾蒙蒙的一团,像裹了什么东西。

    “你进公安系统她其实不太放心,去霖隐寺捐了两百万的香油钱给你求的平安珠,让你随时戴着。”

    陆浆夜说着话,拉过陆昼的左手就给他戴上了。

    她的手指白皙细长,皮肤是亚洲人少有的冷白色,伸手时露出一截伶仃手腕,非常瘦,血管清晰可见,腕上也有一截红线,很老旧,上头挂着个玲珑小巧的红葫芦。

    陆浆夜不喜欢戴东西,就是出席酒会宴席也不会带配饰,事实上她就算穿个t恤衫沙滩裤人字拖站在那儿,也没谁敢说半句不好。

    手上这根东西,是她十五岁之后才有的,在那之前,一直戴在陆广手上。

    除了这根绳,她只戴过一样东西。

    那是陆昼初中毕业去三星级米其林餐厅拉小提琴赚到的第一笔钱,8000块,给她和谭枕月一人买了一条施华洛世奇手链。

    谭枕月非常喜欢,戴在手上拍了好些照片,发了个三百字的朋友圈,然后就收起来了。

    毕竟她收藏的珠宝里,最便宜的拿出来,零头都能秒杀陆昼的小手链。

    以她的身价,这个链子着实带不出门。

    陆浆夜也很喜欢,打开就戴在了手上,戴着就戴着,直到好几年过去,上头的钻掉的一干二净也没取下来。最后还是陆昼又花了七十多万的压岁钱给她买了条梵蒂冈的手链,求她换她才收起来,梵蒂冈的倒也没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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