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纳鲁皱起了眉:“我们不喜欢吃这个。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没人会去把它们当成食物。” “为什么?” “有股怪味道,吃下去就会吐。而且它们有很多——”纳鲁想了想,不会正确的说鱼剌,就说:“很多小骨头,很容易卡在喉咙里出事。以前部族里的小孩曾经因为吃这个死亡,后来大家都不去捉它。倒是山那边海风部落以这个为主食。我们曾去交换过,他们的鱼是从海里来的,比这个味道更怪,没人喜欢吃。” 孙志新恍然大悟,原来是讨厌鱼腥味道。那味道确实很可怕,一但做不好就会让人难以下咽,像是孕妇,还不必吃,光是远远闻见都忍不住要吐。还有就是鱼剌,粗心大意的人吃它,或是不晓得它的厉害的小孩吃它,确实容易出事。现代的报纸经常都有报导鱼剌卡死人的事,并不罕见。 孙志新笑笑,道:“是族里的人不会做,换了我来做,包你吃过以后还想吃。” 纳鲁不太信,孙志新指着自己的鼻子道:“我是谁?我说行就行!” 纳鲁笑了,道:“你是谁?你是我的吉玛。” 到现在孙志新还没搞太懂吉玛一词是什么意思,只当是跟毕达拉察阿苏差不多的简称。纳鲁知道他误会了,但就是不想解释,因为心里知道孙志新会反弹,干脆不说,要让他把听这个称呼当成习惯。可以见得,纳鲁有时候也很腹黑…… 想到什么就做,硬是把纳鲁从兽皮上扶起来,把他架在自己身上缓缓往河边走。前后不过百余米,这点路程对伤员纳鲁来说问题不大。倒是纳鲁被孙志新架着,低头看着他白晰的后颈,心里升起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原来,自己的吉玛真的一点都不弱。架着自己的身体柔韧而精壮,身体内部蕴含着让人无法忽视的力量,完全足以把自己支撑起来。再想着孙志新满脑子的古怪知识,它已经给族人带来一次又一次的惊喜,未来必将会有更多。这样优秀的男子,自己当真配得上他?就连两人结下的弟亲,都是强逼着他才定下,还有那些强迫的性事……有那么一刻,纳鲁有点没信心。 感觉到纳鲁步子的突然迟疑,孙志新不解的转头看他:“纳鲁?” 纳鲁对上孙志新宛如星空一样的黑眼,被迷惑了。下意识抓紧了孙志新的胳膊,这个人,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放开手!不管孙志新愿不愿意,他就是认定了,这是他的吉玛!与毕达拉察阿苏无关,仅是吉玛! 纳鲁咧嘴笑开,笑容阳刚而充满了成熟男子的魅力,瞧得孙志新微微一呆,耳边听见纳鲁道:“钓鱼啊,我不会,你教我吧。以后你会的都教我,我会努力学。你喜欢的,我也学着去喜欢,好么?” 孙志新听在耳里,刹那之间也跟片刻前的纳鲁一样升起说不清道不明的感受。但本能的,他就像承诺那样点了点头,架起纳鲁继续往前走。就那么远远看去,两人互相架在一起的身影已经有了相扶相依的味道。 钓鱼必须有鱼竿,而组成一根可以用来钓鱼的鱼竿必须有三个基本要素:主要的支撑竿、鱼钓、鱼线。 竿子是现成的,有竹枝可以用,营地里昨晚因用来制做吹箭粗细不合适被人抛弃的。 鱼线也好办,结实、纤细不易断就行。比如,亚麻纤维在目前就是一个好选择。孙志新用很短的时间做出一个石制和纺轮和纺坠,在纳鲁惊奇的眼光里纺出一根结实的亚麻线。好吧,它的胶质并没有脱干净,而且因为技术生疏而纺得粗细不均,但它很结实,结实得让孙志新自己都很满意。况且它比兽皮绳要细多了,用来做鱼线勉强合适。 “拿来我看看。”纳鲁接过亚麻线仔细观看,最后很肯定的道:“这个比皮绳好。这么细还足够结实。除了捆东西,还有什么大用?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