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乱、杀伐果断的一流高手。” “他们见到自己的同伙中拳倒地,才慌忙举枪想要攻击。” “可这时为时已晚。” “詹姆斯先生你已然回身连开数枪,让他们两个连开枪攻击的机会都没有,便死不瞑目地倒在了血泊之中。” 出拳、夺枪、转身连杀两人,出手凌厉果断,动作一气呵成。 詹姆斯显然已经将他们米粒煎祖传的“西部居合术”练得炉火纯青。 “世上能有此身手的高手可不算多。” “而詹姆斯先生你有这么强大的身手,手上又有了枪械,还已经击杀了两名歹徒。” “到这时候,你和剩下的那最后一名歹徒,其实已经‘条件’不对等了。” 第三名歹徒脸上挨了一记重拳,枪械还被夺走,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对詹姆斯造成威胁的能力。 从法律上讲,正当防卫到这里就该结束了。 在自卫方占据优势,对方的不法侵害已经停止的情况下,再动手就有涉嫌防卫过当的可能。 “更何况,当时那歹徒还没有做出继续攻击的动作。” “他在目睹自己的两名同伴被你瞬间击杀之后,霎时就吓破了胆子,踉跄着转身逃跑了。” “所以他最后才会死在8、9米开外的位置。” “而不是死在他一开始中拳倒地的位置。” “同样也就是在这时候,詹姆斯先生,你做出了更加过火的行为——” “你朝着一个逃跑的人开枪了。” 毛利兰之所以每次“正当防卫”都能安然无恙地无罪释放,除了是因为她有一个厉害的律师老妈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那就是她正当防卫时从不贪刀、补刀。 从来都是一击必杀,见好就收。 要知道正当防卫讲究出手的时机,这个时机必须要卡在对方的不法侵害开始之后、结束之前,不能早也不能晚,否则就很容易被视为防卫过当、甚至故意伤害。 所以毛利小姐的做法就很聪明。 她每次都把握好了凶手实施不法侵害的那一刻,只出一击就及时收手。 虽然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 她一拳就够把人打进icu了,根本没必要打追加攻击。 但客观上看,毛利兰的确是在凶手动手时才被迫出手还击,而且在一击结束了对方的不法侵害之后,就及时地收住了手。 所以妃阿姨才能每次都完好无损地把女儿给捞出来。 如果小兰像同样喜欢毁坏公共财物的鲁提辖一样,开了酱油铺还要开彩帛铺,开了财帛铺还要做水陆道场,把人摁在地上一阵暴揍不肯收手。 那即使是不败女王妃英理,也... 也还是有办法。 精神病鉴定、住院、出院,一套流程走下来,再加上小兰自带的未成年buff,她女儿能坐一天牢都算她输。 不要小看了名律师的手段,更不要小看了有钱人的能量。 先前曰本有个家里有钱的食人魔,就是靠这套流程摆脱牢狱之灾的。 但这样折腾起来,终究非常麻烦。 还是一开始就像毛利小姐做的那样,用“一击必杀术”来正当防卫更好。 而詹姆斯就没学到这点。 他犯了一个大忌: “你是在朝一个受伤逃跑的人射击!” 林新一义正严词地指控道: “这名歹徒身上一共有两处枪伤。” “一处是右臂外侧的子弹擦伤,一处是贯穿颅骨的子弹贯穿伤。” “颅骨处的枪伤是致命伤,应该是后形成的。” “右臂外侧的子弹擦伤有大量出血,生活反应明显,应该是先形成的。” 道理很简单,要是歹徒先头部中枪再手臂中枪的话,他手臂上是不会有大量出血的。 因为被爆头的人百分百已经挂了,其血液也会随之停止流动。 所以右臂外侧的子弹擦伤,才是詹姆斯向这名歹徒开的第一枪。 “知道吗?” “当子弹以切线或低角度掠过皮肤表面时,往往会形成射入口、射创管、射出口连在一起的长条状创口。” “此时往往伴有皮肤组织的撕裂。” “根据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