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里的冰块,咬在嘴里凉在心尖,让人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却还欲罢不能,想再尝一口。 “我想要签名版的,可是没有了,都跑好多地方了,这是最后一家了,我真得好想死啊!”女孩是真伤心,黏黏糊糊的声音也真像是对着男朋友撒娇。 男人黑色外套的拉链拉了一半,头上戴着黑色的棒球帽,帽沿低低压着,可能是因为身材高大欣长,宽肩窄腰,饶是这样看不清容貌,都有种掩不住的出众感。 “不要就走。”他说。 看起来脾气不太好,至少不属于暖男。 女孩不乐意了:“你没听到我说想死吗?” “没聋。”男人不咸不淡地道,“但死这事我不在行,没有发言权。” 直男式嘲讽。 旁边的收银员忍不住噗地笑了一声。 女孩气得直跺脚,但见男人真要走只好认怂,乖乖折回书架取书。 夏栀注意到男人脖子上戴着的东西,起先以为是项链,看清才发现是条很细的磁吸式耳机,黑色听筒吸在一块,坠在他锁骨下,硬是把条耳机戴出了冷傲的高级感。 夏栀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傅烬寻。 她甚至怀疑,是不是因为李窈刚提起过,让她潜意识产生了错觉。 下一秒,男人始终抄在兜里的手伸了出来,唰——将上衣拉链拉到了顶端,直至抵住下颚。 夏栀:“……” 男人抬了头,虽然不是看向她,却让夏栀看清了他的面容。他瞳色极黑,像是墨玉,鼻梁高挺,线条干净凌厉。是极好看的容貌,偏偏目光冰凉又带着点隔绝尘世的恹恹感。很是迷人。 果然是傅烬寻! 好在对方没看见她,已经去收银台结账了。女孩在他身边翻着书,忽然哇哇叫起来:“刚我没看清!有签名诶!我又不想死啦!” 夏栀扯扯嘴角,心情挺复杂的。要知道她当年在傅烬寻身边看言情小说,还逼他念上面男主的霸道台词时,他可是像看傻子一样看着她。 然而他现在的女朋友竟是自己的书粉。 大抵是女孩的叫唤声太大,傅烬寻不耐烦地朝书睇过去一眼。女孩喜笑颜开道:“怎么样,我家太太的签名是不是很棒?” 傅烬寻没情绪地看了几秒,冷淡且缓慢地念出上面的字:“爱用霸王硬上弓的女孩。嗯,力气应该很棒。” 夏栀:“……” 女孩跳脚:“不许你侮辱我家太太!哪怕你是我哥也不行!” 傅烬寻收回视线:“你家太太?你什么时候娶她的?怎么不请我喝喜酒?” 女孩气蒙了,吱哇乱叫解释着:“才不是那个太太呢!是我们读者对喜欢的作者叫得那个太太!是爱称!这都不懂!out!哥,我好心跟你说,你别仗着这张脸就嚣张,人要是很落伍的话,也是找不到对象的!” 不是女朋友啊,夏栀挑了挑眉,把口罩往上拉了拉,并不想被他看见。 毕竟分手时闹得挺僵的,绝不是一句“好久不见”就能将往事揭过的。 但等等……刚才那个“爱用霸王硬上弓的女孩”是什么鬼? 她笔名是“爱用霸王的女孩”! 他是怎么硬生生多看出三个字来的?! 傅烬寻的狗眼是瞎了吗? 夏栀眉心一跳,想起年少时每次在心里吐槽那人,那人总像是能看穿一般,淡淡地睨着她片刻,等把她看怂了,再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