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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攻他以貌取人[快穿]_144


子,还带了壶烈酒拿给萧陟。

    萧陟早有经验,他们北漠没有好的麻药,治伤前都是先喝壶烈酒,有了醉意,医伤的时候就不那么疼了。

    萧陟仰头灌了两口,突然脑子有根弦响了一下,似乎在提醒他还有什么事要做,不能醉。

    他放下酒壶,对大夫说:“直接拔。”然后把牛皮做的护齿咬在嘴里。

    大夫讶异地看他两眼,心知九王子向来说一不二,便没有再劝,拔刀、上药、包扎,整个过程萧陟没吭一声,浑身的冷汗出了一层又一层,一直把最外层的皮袄都打湿了。

    包好了手,萧陟喝了碗肉汤,然后问下属:“他睡了吗?”

    下属暗惊,没想到王子这么快又问起那个汉贼。他是萧陟忠诚的属下,从没骗过自己主子,心里有鬼一下子就显到脸上。

    萧陟一把揪住他衣领:“人呢?”

    萧陟匆匆赶往汗王大帐,眼前的情景令他目眦欲裂,顾不得自己父王就坐在上首,大喝一声:“住手!”人已经冲了过去,把按着陈兰猗的几人全都踹到了一边。

    陈兰猗趴在地上,身下垫了张防水的皮子,萧陟触上他时,发现他全身在瑟瑟发抖。

    萧陟想也没想就把人扯起来抱进怀里,看向坐在上首的父亲:“父王,这是我帐子里的人。”

    汗王年逾五十,几乎一生都在马背和战场上度过,他这辈子最骄傲的事不是自己统一了北漠,而是他有个好儿子,把他们的第一个都城建在了汉地,连汉族的皇帝都向他下跪。

    萧陟是他的第九个儿子,生母死得早,又没有身份显赫的舅舅与外公。这个儿子起初并没有引起他太多注意,可是萧陟的勇猛、凶悍和冷酷让他从十多个兄弟里脱颖而出,让他无时无刻不在这个儿子身上看到自己年轻时的影子。

    可如今这个优秀的儿子有了弱点,对一个汉族男人动了心。

    是汉族人没什么关系,这是儿子自己俘虏来的,收到帐里也无妨。是男人也没什么关系,只要日后会娶妻生子,其他的玩意儿都无妨。

    关键是他真动了心,还险些让这个玩意儿伤了性命。

    汗王面容威严,嗓音沙哑,缓缓道:“知道你喜欢他的脸,父王给你留着。只是这人会武艺,还有杀心,他的手不能留,不然我不放心让他在你身边。你放心,人没了手也不好看,我只挑断他两个拇指的手筋,让他再也握不了刀就好。”

    萧陟看向陈兰猗的手,手腕红肿,白皙的手背上都是被人按出来的红印子,拇指不自然地扭曲着,他轻轻摸上去,怀里的人顿时又抖了抖。

    刚才陈兰猗一直挣扎,拇指已经被掰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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