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怎么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呢? 应天当即道:我跟你捋一捋哈,千年前,你暗恋岚岚,千年后,你再次遇见岚岚,但你这时候并没有认出他是岚岚 谢淮点了下头。 应天继续道:然后,出于对当年岚岚的感情,又因为你的灵魂碎片在他体内,你把他留在身边,给他安排好了一切,你还抱着他睡觉,给他做饭买鸡汤陪他看电影看剧到半夜 应天:你觉不觉得,这像是什么狗血的白月光替身剧本,还是岚岚一人分饰两角,但他自己什么都不知道的那种。所以在岚岚的眼里,他可能曾经被你当做当年的他的替身,就算现在恢复记忆,心里肯定也还记得这一出 谢淮: 他承认,他有时会无法收敛地对易岚好,但那都是在确定易岚身份之后的事情了。 而他也不可否认,他所做过的很多事确实会让人生出重重误会。 而应天滔滔不绝地分析了一通,最终双眼放光地一拍巴掌:那要是在岚岚的视角,你简直就是个24k纯渣男啊!我要是岚岚,现在肯定头也不回地躲着你就跑了! 谢淮陷入了沉默。 他突然觉得应天的情感分析也不一定在理,毕竟应天自己都是个寡了多年的狗,唯一一次初恋,就栽到了某妖族知名海后的身上,再也没出来过。 正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傍晚时,谢淮选择了早点回到了住所,想找易岚谈一谈。 然而他却被小狐狸以回回拽着我的手睡着了有事以后再说为理由拒绝在门外,这一场酝酿许久的谈话成功被掐死在了苗头。 那一瞬间,谢淮恍惚间觉得自己好像理解了那种老婆在房间里哄孩子睡觉,自己则被赶去睡书房的已婚中年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谢总:是的,我们已经结婚很多年了,我们是有一个孩子 小狐狸: 小狐狸对于情感其实一直很懵懂啦,不管是沈尧白还是易岚都没有任何恋爱经历,需要谢总来主动推一把,才能明白自己的心意~ 不过也快了,嘿嘿 第七十一章 天台上 十一月末,山中落了一场小雪。 这是今年冬日的第一场雪,也是易岚第一次看见南方的雪。 不过他并没有什么去雪里打滚的心思,作为一只怕冷怕得要死的狐狸,他裹紧厚厚的白色羽绒服,跟同样裹成个球的回回一起,一大一小两只白团子围在屋内的炉子旁边一起烤着火。 外面的院门突然被敲响,易岚还没来得及抬头,回回已经自告奋勇地站起来,一溜烟跑去了门口。她知道易岚怕冷,所以一有什么要出门的事情,都要自己抢着干。 院门打开,是一个老乡,手里提着一袋子生红薯。看见开门的是回回,他顿时面露尴尬。 想当初,回回在村子里不受待见的时候,他虽然不曾上手打骂过,却也没给过什么好脸色。谁知这剧组里的小明星一来,竟然说回回是他的远房亲戚,趁着回回爷爷去世,便把回回领到了身边。 这些困在山村里的人大都对城里人有着天然的敬畏感,更何况人家剧组过来拍摄,雇佣村民出演群演,出手从不吝啬,给出来的价格是他们一年半载也赚不到的人民币,当初开机宴时,就连村长都将儿子结婚也没舍得开的老酒拿出来请了导演。 然而谁都没想到,那个当年被村里人集体瞧不起的小乞丐,如今却跟在了剧组里的明星身边,吃穿用度都是跟着人家明星一起,摇身一变,就成了人人都比不上的城里孩子。再也没有人敢因为一时冲动就过去踹她一脚,甚至还要巴结讨好着她,以求跟剧组的人拉近点关系,以求能将自己的孩子也送出大山,见见世面。 老乡的脸上挤出一个谄媚讨好的笑:丫头啊,你哥哥在家不? 回回淡定地回答:我哥在屋里,但他怕冷,我就不叫他了。叔,你有什么事给我说就行了。 老乡的眼角抽动了一下,笑容险些没挂住,勉强保持住了:我家刚收了几亩红薯,挑了几个好的,拿来请你哥和你尝尝。 回回点了个头,接过了那一大兜红薯。虽然她不太想理这个老乡,但想起易岚平日里教她的要对别人有礼貌,便又补了一句:谢谢叔。 村民心情复杂地走了,回回则一路小跑回了屋子,邀功似的将烤红薯拿到了易岚身边:哥,红薯耶! 易岚从羽绒服和围巾里冒出来半张脸,眼睛也亮晶晶的:好耶,今天下午的零食有了! 进组两个月以来,他可谓是受尽了不能吃东西的苦,但凡入口的都必须是少糖少脂,几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