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还是给他唱了一首温柔的小调。 露台有微风,宁晃唱过了,抬头看他。 眼底倒影着夜空和他。 他一厢情愿地认为,城市的夜空里没有星星,一定是因为星星都落在了宁晃的琴弦上。 他仰头喝了一口啤酒,把啤酒罐子捏扁,大着胆子直呼其名:“宁晃。” 宁晃挑了挑眉。 “你喜欢什么样的?”他盯着他。 宁晃调着琴弦,懒洋洋说:“喜欢听我话的。” “我听话吗?”他问。 “还行吧。” 而这小调哼着哼着,就过了十年。 他成为了宁晃听话的男朋友。 5. 陆忱三十岁。 研究生毕业,跟宁晃在一起,之后创业成功。 春风得意。 唯一猝不及防,是宁晃缩水了。 ——回到了十八岁。 第2章 6 宁晃是在旅游回城的路上出现的变化。 一觉醒来,就把十八岁以后的一切忘得一干二净,甚至怀疑自己穿越了时空,来到了十六年后。 十八岁的宁晃,还是个背井离乡的地下歌手,酷而拽,穷且娇。 因为忘记了自己寄存的行李,身无分文,跑去一个黑酒吧打了两天工,才终于被丢了小叔叔的陆忱找到了。 人刚唱完下午的场子,晚上还有一场表演。 变小了的宁晃,腰是软的,嘴巴是嫩红的。短发被发胶粘起,露出傲慢却青涩的眉眼,眼尾还贴着闪闪的亮片,看人的眼神着十二分的倔强不驯。 他刚表演完,闷热的汗水顺着下颌往下滴,淌进贴身的黑色背心里、洇湿了一小片,那精瘦带点肌肉的手臂,也染上了微微汗湿的光泽。 一双做工讲究的皮鞋停驻在他的面前。 宁晃有些警惕,又有一点迷茫,背着个吉他,皱着眉看他,说:“你谁啊?找我干嘛?” 他这样实在是太漂亮了,一身的活泛劲儿像是九月端上桌的螃蟹,鲜香四溢,连坚硬刺人的外壳都是诱人的红。 陆忱本没想到小叔叔一朝变小,只是顺着踪迹查过来,的确是眼前这个人,这才火急火燎赶来找人。 谁知甫一见面,就被当年的美色冲击得七零八落,本就焦急的脑子晕晕乎乎,全然找不到东南西北,半天不晓得回一句。 在宁晃眼里,这个三十岁一身奢侈品、斯文败类一样的男人,用如狼似虎的眼神儿盯着他,恨不得要把人整个儿吞了似的。 这种眼神他见得可太多了。 好感先掉了三十个点。 再一看看,这人长得倒还算风雅俊秀,气质也温煦,但偏偏眼下浮着并不相称的淡青色,显然有几分纵欲过度之相。 再减十个点。 陆忱慢慢措辞着给他解释,说,其实你变小了,因此忘了一些事情,但我们原本是情侣。 你失去了记忆,应该也会感到奇怪才对。 那样子特别像是为富不仁、想要诱拐小帅哥的老板。 还有点像是妄想症患者。 宁晃面无表情地嘀咕了一声:“骗鬼呢,老子不喜欢男人。” 陆忱心想,放屁,你当初可喜欢我这个男大学生了。 还明目张胆说喜欢听话的。 但对着变小了的宁晃,只能温声说:“真的,你仔细看看。” 宁晃看了他半天,皱眉,还是坚定地摇头:“不可能,我不喜欢比我年纪大这么多的。 陆忱当场被暴击。 脑子里飘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