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扬看到打开的盅盆里,有一条花生米大小纯白的盅虫。不过以他对盅的了解,当然看不出来什么: “那你可难到我了,在我眼中,它们好像都是颜色不同,大小不一的虫子而已……” 兰珠摆弄着盅盆里的虫子:“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对血液特别敏感,而且非常挑剔。第一次尝到是什么血,那么就只认一种血。 就算你把它放在百里之外,它也可以自己找上血主!所以,我们可以用它来找到凶手!” 安洪涛也是啧啧称奇:“苗疆盅术,果然是博大精深!不过这个血痕已经都干了,还能有用吗?” “我有办法。” 兰珠跑回到自己的房间,很快回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个小瓶,小心地将方扬取出的干涸血渍放在一个瓷碗里,将瓶口打开,倒出一些淡红色的液体。 说来奇怪,这些液体和干涸的血渍相遇,很快就完全的融合,竟然看进来和新鲜的血液一模一样! 方扬感叹道:“实在是太神奇了!这是什么东西?” 兰珠不无得意地回答道:“这是我无意中发现的药方,给它起了个名子叫化血脂。” 方扬问:“接下来是不是让血盅吸血就可以了?” “对。”兰珠把血盅放在瓷碗里,它立刻开始吸食碗里的血液,几秒钟之后,吸的干干净净,血盅的身体也变成了暗红色。 让人奇怪的是,血盅喝了血之后,并没有立刻飞走,而是飞回了盅盆之中。 方扬看着兰珠:“是不是哪里出错了?这个小东西,怎么不去找自己的血主?” 兰珠小心地将血盅收好:“不是你想的那样,血盅只有在第一次吸血之后,才能从幼虫进化到成虫。 但是这个过程,大概要维持七天左右。这七天里,它不用吸血,处于休眠状态。七天之后,才会飞出去找自己的血主。” 安洪涛捋着胡须:“七天……也好。至少到时候新的洞主已经产生,不会引起更大的动荡。” 兰珠看向爷爷躺着的房间:“如果爷爷没出意外,哪里会有这么多事情。” 房间里一阵沉默,气氛有些压抑。 就在方扬考虑要不要找个什么话题活跃一下,东丹跌跌撞撞地从外面冲了进来,身体竟然还带着血痕:“兰珠,不好了!” 兰珠连忙扶住他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慢慢说,又发生什么事了?” 东丹脸色苍白:“召龙……召龙部落的务旺带领族人突然袭击,想要抢占圣灵洞!他们人多,我们的族人伤亡惨重!” 兰珠秀眉倒立:“混蛋!真以为爷爷昏迷不醒,就没有人能对付的了他吗?我去会会他们!” 东丹缓过一口气,见兰珠要去,连忙阻止:“兰珠,不要冲动!连巴纳长老都受了伤,你去也与事无补呀!” 兰珠恨声说道:“难道就这么算了?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族人被人欺负?” 安洪涛问道:“兰珠,召龙部落,在我的印象中,好像只是中下游的部落吧?怎么突然这么厉害了?” 兰珠说:“三个月前,几个以前并不张扬的部落突然崛起,而且族人中多了一些钢筋铁骨,力大过人,连金蚕盅都无能为力的奇人。 我们苗寨子弟虽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