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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4)


里有点发怵,低声喊他:哥哥,你怎么不说话。

    疼不疼?

    霍瞿庭抬眼看他,又一次,辛荷觉得自己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自责。

    小时候他住院的时候,感冒发烧的时候,甚至飞机晚点,让他凌晨走出希思罗机场冷得发抖的时候,霍瞿庭眼睛里都会有这种类似于自责的情绪。

    他总会埋怨自己没有把辛荷照顾好,这么多年来,已经成了一种习惯,而随之适应习惯的辛荷就只能更加小心地对待自己,除了本能,还有不想让哥哥难过。

    辛荷知道,让自己受伤的话,最难受的人是霍瞿庭。

    只有一开始很疼,现在动的时候才会有点感觉。辛荷实话实说,但是可以忍的那种,随便被磕一下都会有的感觉,真的,现在真的没有多疼。

    霍瞿庭的理智上也知道那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且除了涂药,他也不能再做更多。

    下次要等我回来弄。最后霍瞿庭只能说,你放着别管。

    辛荷随口说:那我也要做点事情啊,不可以什么都靠哥哥。

    霍瞿庭说:为什么不可以?

    他问得太理所当然,让辛荷一时间无话可说,好像他做个懒惰的蛀虫才是应该的,而他试图学着独立和勤劳,才是对霍瞿庭最不友善的行为。

    没等到辛荷的回答,霍瞿庭接着说:就是可以什么都靠哥哥,不然要哥哥干什么用?

    好吧。辛荷拿胳膊抱着膝盖,下巴又支在胳膊上,慢吞吞地接受他的歪理,好吧。

    霍瞿庭又低头看了看辛荷的脚背,才抓着在他看来太细的脚踝把他的脚放回沙发,叮嘱他别再乱走,摆了吃的喝的到他手边,又打开电视,才到厨房去做饭。

    第二个周的周三,霍瞿庭有同学在旧金山结婚,他做伴郎,最近不是很忙,所以还打算在婚礼结束后带辛荷去拉斯维加斯玩一趟。

    那天湾区的天气很好,但他又开始担心室外的婚礼会让辛荷太累。

    伴郎的工作很多,他只能时不时抽时间去看辛荷,好在辛荷大多数时间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有一会儿被伴娘们叫去在化妆间跑腿,不算什么工作,又不风吹日晒,霍瞿庭才满意。

    旧金山之行的主要目的是参加婚礼和带辛荷散心,附带还有一个小任务,是霍芳年安排的相亲。

    世交的孙女,也在剑桥读书,巧的是两人都来参加婚礼,霍瞿庭是男方同学,对方是女方的朋友。

    两人对这种家里安排的相亲都已经熟稔,联系之后,一拍即合,商定边参加婚礼,一边就把家里交代的任务完成,所以在伦敦的时候也一直都没有见面。

    女生名字叫郁文,家里父母都在港府当职,叔叔经商,在香港算是有名的大族。

    人如其名,她看上去性格文静,不是话多的人,但也并不算内向,作为霍瞿庭此行的女伴,两人配合还算默契,没多少极度冷场的情况发生。

    一天一夜的婚礼接近尾声,作为伴郎,霍瞿庭帮着送客,郁文在上午新人走过的花门下找到他,说自己也要回伦敦了。

    霍瞿庭道:路上小心,注意安全。

    你还真客气。他穿着伴郎服,身量挺拔,眉目英俊,不是会缺交往对象的人,郁文看着他突然笑了笑,又看了他好一会儿,才问,我就有那么让你不喜欢吗?

    霍瞿庭不太明白,垂眼看她,她就说:别人都以为我们是男女伴的关系,可没人知道,你从头到尾都没有问过我的号码。你给我感觉总是拒对你有意思的人千里之外。

    霍瞿庭愣了愣,说了句:抱歉。

    郁文给他的感觉也变了很多,至少不是他想象中那样纸片的性格。

    她回头看向一个方向,好像很随意地说:你在追他?

    霍瞿庭跟着她看过去,发现她说的是坐在已经空无一人的桌边,正在很舍不得地吃他刚才给的一点慕斯蛋糕的辛荷。

    现在到处都很乱,霍瞿庭给他安排好一个位置叫他坐着,他就真的乖乖不动了,半低着头对付那块蛋糕,神态很认真。

    霍瞿庭的视线落在他捏着叉子的细白的手指上,又看他的嘴唇,怀疑是不是被伴娘涂了口红,不然怎么会那么红,很轻易就在这种时候都走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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