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我真没想当反派啊!(穿越)

分卷(53)


的性格,必然要在唐家安插自己最信任的左膀右臂。

    唐诺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而原著小说中,在叶珩杀回宁城之后,唐家当时也确实是由唐诺管理的。

    只不过跟现在的近况有了细微的差别,原著中唐云是被唐明奚给气病的。

    现在是为了唐明奚而受伤的。

    不管怎么改变,剧情好像都会自己修正为同一个结局。

    唐明奚想到这里,跑路的决心就更加坚定了!

    趁着大魔王叶小珩现在还躺在病床上养伤,唐明奚当即打定主意,要去一趟宁城宝华医院。

    自从叶珩回到云京之后,唐明奚一直苦思冥想跑路的计划,终于想起了一位原著剧情中至为关键的人物。

    唐明奚作为前期担任原著极品人渣的小boss,男主解决完他之后自然没有走向大结局,而是开启了身世副本,从而牵出了另一条线,闪亮登场的一位新人物。

    叶珩同父异母的弟弟,黎苏。

    唐明奚确实记得叶珩跟他说过,他父亲在娶了他的母亲之后,在外还有一个情人。

    黎苏就是叶珩父亲情人所出之子。

    唐明奚为了掩人耳目,没有坐唐家的专车,而是花了半天功夫注册了一个打车软件,做计程车去了宝华医院。

    坐在车上,随着一路风景的倒退,唐明奚脑海中的原著剧情一点一点浮现在眼前。

    黎苏之所以登场晚,就是因为前期他躺在病床上根本起不来。

    唐明奚记得他是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临床表现为造血困难,贫血和出血感染。

    通俗一点来说,就是不能受伤,一旦身上出现伤口,患者将无法实现结痂,只会一直流血直到死亡。

    而且黎苏也是极为稀有的RH阴性血!

    跟叶月一样,遗传了父亲的血型。

    多么离谱的设定!多么弱智又强行的剧情!

    唐明奚为之绝倒。

    但在这本起点废物男主逆袭的小说中,什么离谱的设定都会凭空冒出来。

    不然作者怎么能写个一千多万字还不完结:)

    宝华医院位于一处宁静的郊区。

    唐明奚根据原著小说的寥寥几笔,愣是从一千多万字的大长篇中想起了黎苏的病房号码。

    推开1102的房间,唐明奚探头探脑地看了一下。

    病床上躺着一个约莫十七八岁的少年,脸色苍白,沉睡不醒,面容跟叶珩有四分相似,属于一看就知道是兄弟的那种。

    他正在思考怎么打招呼比较合适,背后就传来一阵高跟鞋踩在地上的声音,咚咚咚十分清脆。

    随后一个女人警惕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你是谁?

    唐明奚转头一看,面前站立着一个美妇人。

    保养的很好,看不出是多大年纪,丰腴艳美,柳眉倒竖,眉宇间有一股狠戾之色。

    唐明奚愣了好几秒,似是在回忆什么,然后试探地开口:黎夫人?

    黎媛的脸色一变,唐明奚就知道自己猜中了!

    眼前这位美妇人不是别人,就是叶珩父亲那位消失多年的情人。

    虽然猜到了一部分剧情,但还是觉得好狗血。

    震撼唐明奚一百年。

    他确实听叶珩提起过,他父亲当年选择了他母亲之后,情人就一直下落不明。

    叶行泽一直以为黎媛已经死了,所以郁郁寡欢了几年后就病逝。

    谁知道黎媛不但没死,还活蹦乱跳的活着,甚至还有了一个跟叶珩差不多大的儿子。

    唐明奚自我介绍道:黎夫人应该不记得我,我是唐明奚。

    唐明奚?黎媛回忆了一下,嘴角一扯:你是那个小畜生的老婆?

    小畜生是指的叶小珩吗?

    好吧,看来黎媛对叶珩的恨意真是一点也不掩饰。

    你来找我干什么?黎媛似乎对唐明奚没什么防备。

    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的,唐明奚知道黎媛是干什么的,指不定现在他四面八方都埋伏了保镖。

    只要自己稍微有一点不对劲,下一秒就直接跟美丽世界说再见:)

    唐明奚声音诚恳:我是来跟您做个交易的。

    黎媛放下手中的保温盒,M.coMIC5.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页 我真没想当反派啊!(穿越)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