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早,在旅馆老板福尔遗憾的眼神中,马修骑着他新买的马就出了城,这个小镇太安逸了,他虽然懒散,但并不是想要这么年轻就去养老的人,而且安逸的小镇也很无趣。 嘚~嘚~嘚~嘚。 一匹还算健壮的马,背着一堆东西,上面还坐着一个人,出了福克斯小镇的门,沿着道,向安达利尔城,慢慢的走去。 与从森罗城出来相比,不需要躲避可能来的追捕,穿着一身完整舒适的衣服,不用自己走路,马背上还带着帐篷等一些野外用的装备。 这一次,不像是逃难,更像是去旅行了。 “我是不是再找两三个山寨?”上一次的山寨一游,让他全身上下换了个遍,而且不需要经商,不需要做佣兵公会的任务,独自一人闯入山寨,强盗们都会轻视的,这种强盗山寨中,也不会有魔法师或是神官之类的职业者,他只要无脑杀一阵,让强盗们无心抵抗就可以肆意搜刮了。 简而言之,就是做一个抢劫强盗的人。 不过只是想了一下,马修就为自己的脑洞笑了出来。 上次那个烈焰山寨不过是好运而已,有那个一根寨的老大带路,在这广阔的大陆上,可不只有强盗,还有很多极为危险的魔兽和遗迹,而且在不知道具体路的情况下,四处乱闯,万一闯进某个危险魔兽的老巢,比如大地之熊那样的,那就是送餐去的。 更何况,强盗也并非总是那么弱的。 以狂风寨为例,总有些强盗的寨子里,会有更强大的人,如果一个寨子内,有两个高级职业者,自己就死定了。 马修没有忘记,自己只是一名初级战士,还是多亏了身上的金手指,并且艾斯比已经几近崩溃,才能勉强打赢这个高级战士的,但凡经验丰富点的高级战士,凭借着远比低级战士更多的战气,以及对战气的使用,就足以碾压自己了。 “我~是~一~个~大~帅~哥~,啦啦啦啦啦啦啦。” 让马自行沿着道走,马修懒散的坐在马上,望着远处的风景,小声的唱着他自己创作的绝世歌曲。 因为怕引来魔兽,所以他不敢大声唱。 拿出地图来看,在那简单的地图上,简单的道路很清晰,也不知道这地图是几时绘制的,不过本着佣兵公会的信誉,他还是决定相信一下佣兵公会,希望这地图上的路线是对的。 按照地图上的路线来看,按照地图上标注的方向来走就行了。 虽然马修是个路痴,但按照太阳和月亮的起落来判断东南西北,他还是会的,而只要他不把地图看错,就不会走到地图上不存在的地方去。 离开福克斯镇不久,他就唱不起歌来了,因为太无聊了,在地上跑还好,他至少还活动一下,坐在马上,如同坐长途汽车一样,而且马的速度也不快,太无聊了。 想了下,他从身后的一个背包中,反手拿出了一大包肉干,然后拿出水袋,就着水吃着肉干。 这肉干是他在昨晚确定了今天离开福克斯镇后,就让老板准备的,水袋是新买的,里面灌满了清水。 “这肉干好硬啊,但是好耐嚼啊。”嘴里有了可以嚼的东西后,让他舒服了一点。 不过肉干毕竟是有限的,他全都吃完了的话,后面就只能靠打猎维持到安达利尔城了,所以在吃了两口后,他就只能拿着一根肉干,不时的放进嘴里嚼嚼。 兵兵乓乓~! 正在马修骑在马上都要打瞌睡时,突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