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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科举文男主的原配 第5节


江挽云道。

    江挽云也不客气,端了碗饭去坐下了,陈氏入座,与陆父坐在上席。

    “吃饭吧。”陆父首先拿起筷子。

    他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乡下汉子,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晒得皮肤黝黑,头发花白,再加上身材高大,家里人都怕他。

    虽然他平日里没什么存在感,但在大事上具有绝对话语权,吃饭也是要他开口了才能动筷子。

    陆父和陈氏先夹菜,以前吃饭,是陈氏来分,干活多的多吃,干活少的少吃,吃多少肉多少饭都是有要求的。

    虽说陈氏算是和蔼的婆婆,但王氏和柳氏也不敢装大。

    “今儿菜多,随便吃吧。”陈氏说着,给陆父先夹了两块五花肉,又给传林和绣娘两个小孩子一人夹了一块肉,再给江挽云夹了两块,“挽云你多吃点,来陆家这些日子苦了你了。”

    “谢谢娘。”江挽云深知和陈氏打好关系就是在家里立足的基础。

    其他人也开始动筷子,软软糯糯的五花肉,软软绵绵的土豆红薯,筷子一插进去就化了一般,放进嘴里,只觉比鼻子闻起来要浓郁数倍的肉香和甜香与佐料的香味混合在一起,在舌尖迸发开来。

    传林已经顾不得烫了,直呼,“好吃好吃。”

    土豆丝切得粗细均匀,脆而不生,微酸开胃,让人吃了一筷子还想再吃。

    土豆就是如此,随便做做就是美食。

    江挽云一边吃一边香,或许摆摊还可以加个炸洋芋,路边摊经典小吃啊。

    “我就说三弟妹手艺好吧,昨儿那竹笋也是她教我做的。”柳氏得意洋洋道,仿佛自己脸上也有光。

    “原来有钱的人每天吃的菜都这么好吃啊。”绣娘仰着小脸道,她以前只以为,有钱人吃的肉多,但像炒土豆这种,每家每户做的味道都差不多。

    说不上来为什么,总觉得三婶做的菜要好吃很多。

    “三婶要是去开店,一定可以赚很多钱。”传林道。

    说到这事,陈氏道:“明日你三婶要去摆摊,你们两个除了成天瞎跑也没啥事干,去给你三婶帮忙,你三叔的话,哪个在家做饭哪个看着点。”

    绣娘眼巴巴道:“跟着三婶是不是每天都可以吃好吃的了?”

    柳氏轻瞪了她一下,“就知道吃,那是要卖钱给你三叔买药的。”

    江挽云道:“下午我就要来试做下,准备明天卖烧麦和炸洋芋,来帮我烧火的就可以随便吃。”

    “烧……烧什么?”

    江挽云看他们疑惑的表情,寻思莫非这儿还没烧麦出现?

    “就是外面是面皮,里面是糯米饭团的小吃。”

    其他人还是摇头,江挽云心里一喜,看来她的生意又成功了一步。

    吃了饭下地干活的去歇息了,陈氏洗碗,江挽云瓦炉的火熄灭,倒了药到碗里端进屋。

    “相公吃药了。”她尝试着叫了几声,没动静,确定陆予风是又昏迷了,便照样把他头垫起来,吹了吹药,用勺子喂他。

    但今天不知怎么的,以往还能喂进去一点的,现在是一点进不去了,他嘴巴闭得紧紧的。

    江挽云只有放下碗,一只手去掰他的嘴,另一手用勺子顶他的嘴唇,但这人跟故意的一样,硬是弄不开。

    怎么回事?

    江挽M.coMIC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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