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就算不识字的人,也是可以通过识字之人的嘴巴了解到小说中的内容嘛。 作为第一批出现在市场上的小说书之一,主角并非骑士、内容也让人耳目一新的《冒险之旅》很轻松地就火了起来,口口相传后,艾格“自己的故事”就这样顺利流传开来。 身为主角,艾格起初是希望通过这本小说,让世人知道自己是来自维斯特洛以外的访客、因为语言不通而阴差阳错而被迫加入守夜人;顺带再为在前线与野人和异鬼们对峙的黑衣兄弟们正名,改善守夜人在世人心目中的印象的……结果,现实和理想总有偏差,读者和读者的听众们,不知为何都无视小说的真正重点,反倒把“鬼影森林中与异鬼肉搏取胜”一段津津乐道广为传播……于是,这本小说的发售最终产生了南辕北辙的影响: 守夜人在人们眼中的形象不但没发生变化,还多了爱吹牛皮一条,艾格自己也成了传奇守夜人,可惜这“传奇”……是加了双引号的。 一本99%内容都是虚构的小说,大家反倒将其中唯一真实的那1%当成它不真实的证据,艾格也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 要放现实世界里,这就是一次典型的公关失败和引导舆论不当……幸好,这本书里没有写主角名字,封面上也注明了纯属虚构,虽然产生了些许负面影响,但和它所带给艾格的知名度和其本身的销量和利润比起来,还算不亏。 …… 艾格原先是这么安慰自己的,但当他被人推入比武场地,面对着七国上下最优秀的战士之一时,知名度便顿时成了累赘。 第109章 守夜人vs红毒蛇(上) “原来是传说中的‘异鬼杀手’,久闻大名!”奥柏伦随手舞了个枪花,停下后微笑着拄枪于地,上下打量了番被人推进圈里的新对手:“咦,看来传闻也不全是虚构,你确实不是维斯特洛人吧?” “在下来自日落海西,一个名为采拿的地方。”既然被人推了出来,那自然没有扭头钻回人群里的道理,败给奥柏伦不丢人,但如果连比试一番的勇气都没有,守夜人的名声可就更臭了。心思飞快转动一番后,艾格决定先表态:“多恩枪法天下第一,在下没有意见!但既然上了场,自然要领教一下……有钝剑吗,越轻越好!” “钝剑?”立马有多恩士兵以为艾格在装逼:“你先能碰到我家亲王衣角再说吧!” 奥柏伦已近中年,没有小年轻们那般大的火气,他摇摇头:“你可以选择趁手的兵器防具,如果没有合适的,叫跟你那小子回去拿自带的也行,不必找钝剑。” 可拉倒吧,剑艾格倒是带了一把,但对自己这样的半吊子剑士而言,一柄用过几次的剑和一柄标准的练习剑,使起来压根没多少区别:“亲王有所不知,守夜人的主要对手,是野人。他们在武技上其实和寻常农民一般无二,唯一麻烦的地方便是人多。” …… 脑子从来都是越用越灵光的,跟提利昂离开长城来到君临创业后,艾格已经养成了将自己的思考器官预热并随时保持在最佳状态的习惯,完全不会在出现意外时临阵慌神或乃至脑中一片空白的情况,他在人圈内站了不过几秒,便想到了几种能体面地结束这场意外的办法。 “一千守夜人,却要防御塞外近二十万野人,平均下来便是一个守夜人要对付两百个对手。”艾格稍稍夸大了下数据:“守夜人与野人的几乎每场遭遇战,都是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展开。因此,我们所受的训练便是有攻无守——只有快速解决掉面前的敌人,才能立刻去替战友解围或是对付下一个,以免落入被包围的困境。” 不完全是说谎,但事实上,与游骑兵遭遇的野人鲜有敢包上来围攻的,除非是做好了埋伏,不然基本都是远远看见就逃之夭夭了。只要别靠长城太近,守夜人也不会无聊到找上门去干屠村之类的事情——通常情况下,双方是井水不犯河水,而非七国人们想象的天天在打仗的状态,甚至偶尔还会进行些生活必需品的交易。 “所以呢?”奥柏伦点头,他其实也对守夜人一无所知,毕竟马泰尔家可没人被迫披上黑衣。 “所以,守夜人的战斗风格一般都比较奔放。我们时刻处于战争状态,没有比武这个概念,我们只思考如何杀人。”艾格一本正经地胡扯着,他不信在场士兵中会有了解长城守军的人:“亲王武艺举世无双,毕竟和我们往常面对的野人不一样,而我又是后勤官……用真剑,会不会伤到您我不敢夸口,我怕的是自己太弱,和亲王比试一旦手忙脚乱起来,伤到自己,那就办不成国王陛下交代的正事了。” 伸手不打笑脸人,艾格又是吹捧又是自认技不如人的,奥柏伦和守夜人无冤无仇,自然不好多为难他,嘴角一扬,默许了艾格的要求:“给他拿一把钝剑。” …… 说罢,奥柏伦自己也将长枪抛给了人群里的多恩士兵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