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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下乡知青


么办?”

    小钱护士十分惊讶林蝶衣的决定,瞪大眼睛不赞同的看着林蝶衣。

    “强扭的瓜不甜,既然他看不上我,那我就退出呗。”

    “可是,你,你以后可怎么办啊。”

    小钱护士一脸的苦瓜样,看着林蝶衣的眼神满是心疼。

    “没事儿,不就是男人吗,大不了不找,一辈子一个人也挺好。”

    “林蝶衣,你的命咋这么苦呢。”

    “我的天,小钱护士你哭什么啊?”

    林蝶衣看着小钱护士噼里啪啦的开始掉眼泪愣了一下,随即哈哈笑了起来。

    多大的事儿啊,她都没在意,怎么还把人弄哭了?

    “你还笑,我家也是农村的,村里的那些长舌妇一个比一个能笑话人,她们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淹死你。”

    “不会,错又不在我,别人会比我更惨。”

    “可是,你以后找婆家就难了。”

    “你看我这个样子,没发生这件事找婆家也难。”

    小钱护士看了林蝶衣一眼,没说话,却也知道林蝶衣说的有点儿道理,她实在是太胖了,而且还黑。

    其实,林蝶衣没有告诉她的是,在和王建设成亲之前她的亲事就是老大难,不是因为长得胖长得黑,而是因为胖美妞的名声本就不怎么样。

    胖美妞没有父亲,母亲又体弱多病,母亲只有一个同胞姐姐,所以,胖美妞的大姨把胖美妞当作自己的亲闺女照顾。

    大姨一家也都把胖美妞当成一个宝。

    “美妞”这个昵称就是胖美妞大姨一家叫起来。

    那一年,村里来了几个下乡知青。

    城里来的小青年和村里长大的孩子有很大的不同,气质上就压人一头,这些人引起村里人的注意,尤其是村里的年轻人都很喜欢和这些人接触。

    胖美妞也不例外,只是,她太胖太黑,心里很自卑,她只敢远远的看着他们却不敢走近。

    知青里,有两个人很特别,一个是女知青蔡珍珠,她是本县的知青,姥姥家是下洼村的,距离他们村不远,而且,她和王家的王建设是同班同学,所以,过来这里就像回家一样,和村里的人相处的都很融洽。

    另一个是男知青郝冬,郝冬长像斯文,说话温柔,做事有礼,知识面广,懂的东西多,而且还会拉手风琴,很得村里小姑娘的喜欢。

    村里的日子苦,人们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自从郝冬来了以后,村里的年轻人经常在晚饭后跑到知青点,听他拉手风琴,听他唱不同于地方戏的歌曲。

    胖美妞也喜欢,喜欢听手风琴的声音,她觉得那声音很美妙,比她吹的笛子好听得多。

    她还喜欢听他唱歌,他觉得那歌声有一种振奋人心的东西。

    那一年的夏天雨水大,知青点的房子过于老旧,在大雨的冲刷下倒塌了一半,知青们没有地方住,村支书没有办法,只得把众知青分派到各家。

    十九岁的郝冬被分派到胖美妞的姥爷家,他就住在姥爷家的厢房,和胖美妞家只有一墙之隔。

    郝冬嘴儿甜,人也勤快,而且还会来事儿,时不时的给姥爷和胖美妞的母亲送点儿吃的。

    所以,这人很得姥爷和胖美妞妈的喜欢。

    胖美妞从小跟在姥爷身边做事,自从郝冬住在姥爷家以后,胖美妞跑的更勤。

    一来二去的便和郝冬混熟了。

    不知道是村里的娃早熟还是郝冬的故意接近,不到一年,郝冬和胖美妞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那一年,胖美妞十五岁。

    胖美妞的大姨夫是他们村的村支书,手里掌握着工农兵大学的直推名额。

    郝冬有知识有文化,人勤快,做事也积极,他的名字和另外两个老知青的名字都在工农兵大学的候选名单里头,这样的事情本应该优先选择老知青,但是,因为胖美妞的恳求,胖美妞的大姨夫把这个名额给了郝冬。

    郝冬如愿以偿的成了大学生,答应胖美妞会回来接她,可是,这一走就是音信全无。

    胖美妞在家望眼欲穿的等待,也没等来郝冬的一点儿只言片语。

    她一狠心,揣上钱,拿着村里的介绍信,第一次踏上北上的列车。

    可是,等到她找到人的时候,看到的却是郝冬的婚礼。

    那个曾经和她海誓山盟的人早已经把她忘记,确切的说,就从不曾记得,和胖美妞交往也不过是郝冬的计谋罢了。

    胖美妞伤心欲绝的回到村里,等来的不是母亲的安慰,而是劈头盖脸的一顿怒骂。

    憋憋屈屈的病了一回,好了以后性格变得有些偏激。

    因为这件事,胖美妞在乡下的名声不是很好,村里人说什么的都有,三人成虎的故事在胖美妞的身上得到很好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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