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陈淑玉笑着拉起她的手,不由分说的套进她的中指,尺寸竟然很合适。 “你看,这就说明戒指啊,合该是你的。” 苏蔓急的赶忙想摘下来,倒不是刻意装样子,而是戒指确实太珍贵,觉得就这么收下不合适。 陈淑玉按着她的手不让她摘,柔声劝到,“听话,收下吧,既然你已经答应了韩铮结婚,那就是韩家的媳妇,这戒指本就是给韩家媳妇的,今天不收往后还是要传到你手上。” 这一刻,苏蔓发自内心的感动了,也选择忘记之前的不愉快,如果对方能看在韩铮的面接受她、善待她,那她也应该看在韩铮的面敬重对方。 陈淑玉不擅长下厨,午饭是从外面饭店定的,四个冷盘五个热菜还有一例排骨汤,摆满了整张餐桌。 吃饭的时候,陈淑玉夸赞了苏蔓的论文,建议她毕业后考研。 “我手里就带了一个研究生班,我看过你的论文,写的非常好,再润色一下足够拿到硕士学位。” 苏蔓点头,“其实我也有这个计划,不过现在考虑的还是拿到本科文凭。” 陈淑玉欣慰的点头,不管怎么样,有上进心是好的,她也不去问为什么苏蔓之前没考上好大学,估摸着小时候叛逆,不知道学习的重要性。 下午苏蔓回家,看到家里来了客人,是婶婶祝爱珍,也就是原小说女主苏湘婷她妈。 小说里祝爱珍对女儿要求严格,从苏湘婷上学开始就很重视她的成绩,不允许她低于班级前三,苏湘婷也听话,一路的尖子生,高考后被本市一所名牌大学录取。 大学期间苏湘婷积极参加社团,她长相秀丽,性格开朗,又是本市人,交了不少朋友,自然不乏追求者,但苏湘婷一个都没谈,因为她妈早就说过,女人结婚比投胎还重要,第一次恋爱更加宝贵,要找就得找各方面条件都好的。 大三下学期学校组织实习,苏湘婷认识了小说男主秦烽,他比苏湘婷大五岁,家世很好,浑身上下透着股混不吝的气质,起初苏湘婷对他印象很差,但几次接触下来发现秦烽不仅工作能力强,还是个嫉恶如仇的正义之士,这样的反差让苏湘婷逐渐产生好感,并最终跟秦烽相爱结婚,婚后的日子非常幸福。 作为小说女主,苏湘婷的生活是美好的,但作为堂姐,原主却没沾到什么光,甚至祝爱珍在背后说了不少原主的坏话,例如不好好学习,仗着好看就想攀高枝等,虽然是实话,但至亲如此还是让人心寒的,更不提原主所嫁非人离婚后从国外回来,没钱,没工作,也没地方住,苏湘婷提出将一套闲置的旧宅借给堂姐住,被祝爱珍劝阻了,担心原主霸占房子,到时候想撵都撵不走。 原主只是小说里无关紧要的炮灰,没有读者会关心她的死活,只会说原主咎由自取,长的漂亮又怎么样,不努力的人就不配获得幸福,现在苏蔓穿来了,对她而言这个世界就不再只是一本小说,苏湘婷也不是女主,每个人都是自己世界的绝对主角。 苏蔓判断祝爱珍来肯定不止单纯的找任丽琴闲聊,果然祝爱珍见到她后一脸亲热的拉着她的手,将她里里外外夸了一遍。 “我就说蔓蔓这辈子肯定有出息,原来应在找对象上呢,我今天才看了报纸,心想这个被求婚的姑娘怎么那么像我们家蔓蔓啊,赶紧打电话来问,还真是。” 苏蔓记得苏湘婷比苏蔓小两岁,今年十八,还是个大一新生。 她穿过来快四个月了,一直没见到苏湘婷母女,要不是求婚的事上了报纸,恐怕得过年才能见着。 苏蔓不喜欢应付这类目的性强、口是心非的人,只笑着不说话,任丽琴当女儿不好意思,笑呵呵的顺着妯娌的话聊。 “别说你,我都懵。那天回来跟我说小韩跟她求婚,她答应了,我当时就觉得太快,主要是蔓蔓才二十,不着急嫁人。” 这些话在苏蔓回来前都已经说过,祝爱珍应了两句又把话题转到侄女身上,指着苏蔓手上的钻戒问,“就是这个戒指?钻石挺大,不止一克拉吧,快给婶婶看看,婶婶这辈子还没戴过钻戒呢。” 苏蔓笑着伸了下手,自然不会傻乎乎的送给祝爱珍看,只晃了两下,让她过个眼。 边上的任丽琴压抑不住愉悦的情绪道,“三克拉的,老贵了,要我说一克拉意思意思就好,把钱留着装修也好啊。” 祝爱珍抓到了任丽琴话里的重点信息,“装修?” “是啊,刚买的房,就是人民广场旁边的御龙天峰,小韩这孩子太实诚,两人还没结婚呢房子就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