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马尼拉条约》,大明还是舍弃了一些更有野心的主张。 起初由徐光启提出,针对所有东南海域内荷兰船只征收的渔业税,就在双方激烈的争吵中被取消。 还有朱由校提出,让东印度公司直接割让马六甲的主张,也在对方近乎坚定的拒绝下,被迫放弃。 在那之后,朱由校转变口风,索取东印度群岛上的婆罗洲五分之一领土。 东印度群岛,便是西方人惯称的所谓香料群岛,而婆罗洲,更是其中香料产量和种类最为丰富,也是最大的岛屿之一。 之所以要婆罗洲以北的文莱、三发两处殖民地,就是因为朱由校想借机插手全球香料贸易。 至于荷兰人为什么会同意,自然也有他们自己的考虑。 《马尼拉条约》虽然苛刻,但还是不太糟,毕竟现在东南海域的贸易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只要条约签订,各个殖民地的贸易通畅,堆积如山的各色商品,很容易就能把赔偿的近五百万荷兰盾补回来。 到那个时候,荷兰联省还是欧洲的造船大亨,东印度公司还是全球第一的股份制公司。 现在就连英国佬都还是喜欢来荷兰买船,所以繁荣的荷兰造船业和捕渔业也不会受什么影响。 至于大明本土的茶、丝绸、瓷器等贸易商品,虽然已经通过西班牙流入欧洲,但是还远远不能达到美洲菸草和印尼咖啡令各国王室、贵族上瘾的地步。 至于马尼拉的自由市地位,这更加毋需担心。 只要东印度群岛这个金山还在自己手里,东印度公司就可以继续垄断全球的香料贸易。 香料还是能从东印度群岛源源不绝的运往欧洲,让自己大赚其钱。 至於婆罗洲以北两个殖民地之间的那些微薄小利,就让大明去赚吧! 只要有钱赚,东印度公司就能雇用更多的水手,建设造船厂,重新组建舰队,夺取更多的殖民地,伺机回来报仇。 实际上,虽然这份条约让大明在远东几乎成为本土世界的霸主国,参与了贸易战争,然而大明的贸易,还是处于比较劣势的地步。 东印度公司在远东和欧洲拥有大量有实力的合作伙伴,物流与商业买卖成本极低。 无论什么样的损失,他们都可以通过贸易的方式来迅速体现这份合约签订以后的价值。 这也是为什么东印度公司董事会,要不惜一切代价尽快签订合约的原因。 而大明,从朱由校这天启一朝才开始正式涉足贸易战争。 说的更直白些,现在大明在欧洲,除了西班牙以外,根本没有第二个贸易合作国家。 就算你想要把自己的东西卖过去,人家也不一定买账! 这样一来,物流费用和商业买卖的成本,都需要卖货的海商或者朝廷独自承担,仅是物流和时间上的耗费,几乎就是荷兰人的几倍。 这种情况,相当于限制了大明对外贸易的发展速度,使得这次看似获利颇丰的条约所得变得有限。 当务之急,是要在亚洲甚至远东恢复大明的朝贡体系,与欧洲其余国家迅速建立贸易通道。 有了这些“朋友”,贸易获利就轻松得多了。 在签订条约的当天,朱由校便向吕宋王国、旧港王国、安南王国、莫卧儿帝国、朝鲜王国等有贸易价值的国家,下发了一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