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逊虽然有些钱财,但也不想时刻面对着生命危险,所以他带着他家人和这幅钢铁翅膀,搬到华府大区居住。 至于他为什么不把这翅膀还给土著们,他购买的时候就是因为他觉的自己和这翅膀隐隐有着联系,现在到手之后,他就更加不会把这翅膀还回去了。 这翅膀他带在身边有一年多了,哪怕威尔逊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都独自抚摸,也从未显现过什么神异。 但就在几天前,在把玩的是时候,他不小心被这翅膀割破了手指,然后这翅膀就附着在了他的背上,无论他用什么样的办法,都无法将其拿下来! 这翅膀有自己的意识,行动不需要威尔逊同意,所以为了不让家人陷入危险之中,威尔逊选择离家出走。 不过,经过几天时间的磨合,这翅膀也变的稍稍有些收敛,至少在没有剧烈刺激的时候,它愿意蛰伏在威尔逊的背上。 “再过几天,再过几天的……如果它不再给我闯祸的话,我想回家看看,然后,就远离这里,找个没有人烟的地方,再也不回来。” 威尔逊不想被当做一个怪物,他被这东西附身的第一天,就去找了一个地下医生,想要把这东西从背后分离出去。 那医生用麻药将威尔逊麻翻,这翅膀仿佛也失去了活力,可是当医生拿着手术刀接近威尔逊的时候,那翅膀突然暴起,将医生刺了一个对穿,随后,就是一场血腥的屠杀。 当威尔逊醒来的时候,这个小型的地下诊所中,除了他以外,再没有一个活着的人。 这个时候,威尔逊才认识到,要想把这个东西祛除掉,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了,而且他也不要再想着回归家庭,他身后的这东西,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夺走身边人的性命。 他只打算回去看一眼,和妻子儿女有着一个交代,就远走高飞,去一个没有人会被他伤害的地方。 “哎,你看,那里坐着一个流浪汉大叔啊。” 坐在地上睡觉的威尔逊忽然惊醒,就看见几个头发花花绿绿的年轻人正对着他指指点点。 他认得这种风格,好像是最近几年,在华府大区流行的,叫‘杀式贵族’的穿着方式,他个人并不喜欢这种风格,但他尊重别人的选择,不会去指责别人的穿着。 威尔逊没有理他们,继续把头埋在膝盖中,他现在没有心情和这些小年轻扯淡。 现在他们喜欢特立独行,并将其称作个性,但总有一天他们会明白,现在这副模样到底有多么的幼稚。 “啧啧,这黑大叔好像挺有钱的,那手表我认识,好像要好几千……” 几个小青年相视一笑,露出了笑容,晃悠悠的走到威尔逊身前,轻蔑的对威尔逊说:“大叔,你这样子不像流浪汉啊。” “我像什么,与你们无关。”威尔逊暴躁的说,现在他的心情并不是很稳定。 “呦,说话挺横啊。” 一个彩虹色头发的高瘦青年,从腰间拔出一根甩棍,往威尔逊的身上捅了一下。 那一瞬间,威尔逊的背后隆起了一下!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