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排雷?仅适合什么都能接受的读者 路莺小时候对于橱窗里的草莓蛋糕十分执着。三角形的,顶上放了颗草莓,侧边用淡粉色奶油缀了花边。三口就能吃完的甜点售价十五元,比一斤猪肉还要贵,她妈妈当然没有给她买。 或许正是因为这一小块草莓蛋糕,路莺高中一毕业就去应聘了那家甜品店的店员。 草莓蛋糕是店里的招牌,路莺每天站在柜台要卖上近百份,生日那天还收到了店长亲自做的草莓蛋糕。路莺一口没吃,下班回家时过马路看到有人在乞讨,蹲下身给送了出去。 店长的女儿是学设计的,前年给店里重新翻修了边,拍了几张照放到网上得了一波流量,让这家小小的店铺成了网红店。 周末的客人大部分都是女生,点一杯咖啡就开始拍照。没人不喜欢漂亮姑娘,路莺站在柜台看她们拍照觉得十分赏心悦目,还会主动帮忙拍照。 工作日的客人就没那么讨喜了,大多是阴气沉沉的上班族,还有故意用现金买单在找钱时揩油的中年猥琐男。 路莺不太记得住客人的脸,忙得脚不沾地时看谁都是一个样。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除非是那种长得特别好看的,路莺才会有点印象。 比如晏枞。 有的人似乎天生就是主角,推开玻璃门的刹那身前仿佛都有块红色帷幕缓缓向两侧掀开,门上悬挂的铃铛一响,故事便拉开序幕。当然,这个故事跟路莺没什么太大关系。 路莺欣赏他的脸,却也仅限于欣赏。 对于这位两年前就开始频繁在店里消费的客人,路莺了解得并不多。名字是从先前跟他一起结伴来的朋友口中知道的,大四在读是店长撞见他在店里写论文时闲聊问出的。 晏枞第一次跟她搭话说的是让她下晚班回家小心些,最近附近不太平。 当时电视里正放着市里出现连环杀人犯的相关播报,店门口也经常有警车来来往往。甚至那天天太热,店长还招呼警察进来让路莺给他们倒了杯水。 蛮有趣的。 杀人犯给警察倒水,配合地回答对方的问题,还被好心的顾客提醒说下班回家要注意安全。 路莺很想说此刻最危险的是她自己,最后忍住了,对着晏枞笑了笑谢谢他善意的提醒。 第一次杀人的感觉路莺记得很清楚,用的是对方的匕首。那把匕首先是割破了她的衣服,而后割破了那个混混的喉咙。血喷涌而出时,路莺心脏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跟初次见到草莓蛋糕时的心情一模一样。 男人的嘴微微张开,眼睛瞪得很大,要说的话还没有说出就断气了。这幅场景很快就被源源不断的血液给淹没,路莺觉得自己身体好像慢慢消融在温热的血中,轻飘飘的,手上却一刀刀用力地往他身上捅。 崭新的生命泡在羊水里,崭新的世界诞生于血水中。路莺终于知道了天堂的颜色,是血一般的红。 第二个死在那把匕首下的是路莺的父亲。四十五岁的中年男人倒在地上,倒在他自己砸碎的玻璃碎片上。母亲昏倒在一旁,身上遍布骇人的伤。路莺把门关紧反锁,用布塞住妈妈的嘴,把她的手用床单束起跟茶几脚绑在一起。然后,她用那把匕首在养育了自己十五年的父亲身上插了十五下。肢解,装袋,在母亲的帮助下丢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