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踏上摇摇欲坠的吊桥,程咬金挥舞着板斧横冲直闯进去。 虽然马战他是用的八卦宣花斧,但巷战并不适合长兵器,板斧就更加适合了。 他一路杀得兴起,双斧轮起来如同风火轮。 杀人好似砍瓜切菜,简直舒爽得不要不要。 紧紧跟随他冲杀的士兵,个个如同饿狼扑食,嗷嗷叫着冲进城门,根本无人能挡。 都说巷战是最惨烈的,在贴身肉搏之中,不但要亲眼见证血肉横飞,甚至连对方的呼吸都能够听得真切。 这种带着既视感的冲击,让每个人神经紧绷。甚至在战后许久,都会有难以磨灭的阴影萦绕在脑海。 用现代的词汇来表达,就叫做战争创伤综合征。 不过此刻的巷战,却给人一种轻松愉悦的感觉。 李萧天很顺利的进入城池,他登上城楼坐镇指挥。 俯瞰下去,整个内城尽收眼底。 粗略看过去,程咬金的队伍杀伤力极强,刚刚进入城池不久,已经杀到城内核心地段。 王伯当的弓箭队伍也全面占领城楼,他们精准的弓箭射击,极大的摧垮着敌军的作战信心。 再看远处,李成龙和黄天虎的队伍进城之后,兵分两路迂回包抄冲杀。 将守城的敌军不断龟缩范围,并有效杀伤守军有生力量。 现在的情况是,我方一共12000余人,竟然将敌军30000出头的守军切割成几块,而且不断蚕食,战况呈压倒态势。 “高阳嵩,你已经穷途末路,不如早些投降,不要让手下的兄弟无谓牺牲。”李萧天绕着城墙游走,终于发现在墙根负隅顽抗的守将。 高阳嵩浑身是血,战甲也破损严重。 他手中的鬼头刀已经豁口,大口喘着粗气,指挥着队伍做坚决抵抗。 “李萧天,你这个无耻之徒,正面进攻打不进来,就用这等下三滥的手段!”高阳嵩抬头一望,简直气不打一处来。 之前他一直不知道这支战斗力恐怖的队伍是谁带领。 进入巷战之后,他猛然听说是李萧天,心中的郁闷之情溢于言表。 当年朝廷使者从中原带回来的特产,就有最珍贵的福梨。 当时他有幸吃到一颗,还听说了种植者李萧天的故事。 听说这个李萧天平日正事不做,就会倒腾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 而且此人有一大特点,就是每天都要花钱败家,只知道吃喝玩乐。 在使者口里,李萧天就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一个蠢货而已。 当时他会心一笑,对李萧天更是嗤之以鼻。 心想如此一个破落贵族,种植出来的这破玩意儿,竟然在大隋朝如此热卖。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整个大隋朝的导向就有问题,怎么能够让这么个蠢材大行其道,成为天朝的明星呢? 可如今就是这么个他心中根本不屑一顾的李萧天,竟然三拳两脚将他镇守十三年的扶余城打得七零八落,只剩下几个小巷还在自己控制之中。 “傻瓜,你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李萧天在上面调笑道:“枉你领兵十几年,连兵法的基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