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他一个人去,就相当于送死。 虽然他有一身蛮力,也学会了军体拳、警棍操这样的基本现代武术。 但双拳难敌四手,一个人去了也是白去。 更何况他早就有所安排,若是操作得当,现在应该结束战斗,正押解歹徒们过来。 可他不愿意给众人解释,因为败家子这个烟雾弹多好。有了这个头衔,他无论做任何超越这个时代的事情,无论做出对未来多么精准的预测,大家都会嗤之以鼻,都会付之一笑。 因为他是花钱如流水的败家子,他是性格乖张的富家大少爷,他还是做事荒唐的大傻蛋。 不要以为当一个穿越者很容易很轻松,只要你做出超越这个时代的事情。在封建社会中,讲究的是伦理纲常,讲究的是按部就班。 虽然这个时代相对来说比较开放,但超越千年的时光,跨越时代的事情,绝对不会有人理解你支持你。搞不好会被当成神经病,或者是失心疯。 但有了败家子这个身份,李萧天无论做任何事情,都可以得心应手,还不会引起别人怀疑。 甚至他做得越过火,做得越离谱,做得越让人看不懂,人家才会觉得他正常。 因为他是永乐镇第一败家子,他的名声已经远播到县城,听说州府依稀也有他的传说。 所以他并没有做任何解释,只是拖延着时间,不让大家离开宅院。 毕竟虽然抓住一伙歹徒,谁知道还有没有第二队和后备。 若是都出去救援,只剩下一座空城。敌人再次组织第二波进攻,他岂非就成了光杆司令? 众人不理解他,全都在那里唉声叹气。 乡正急得直跺脚,程咬金更是一拳将碗口粗的树木拦腰轰断。就连赵中都来回不断走着,以此发泄心中的不满。 这个少爷呀少爷,为什么就如此乖张,为什么就如此执拗,为什么就如此败家,这是为什么? 就在此刻,一个下人急匆匆从外面冲进来。 他大口喘着粗气,指着外面却半响喊不出话来。 “兄弟,发生什么事儿了,是不是绸缎庄和同福酒店出了大事?”程咬金无比紧张,拉着这个下人便是一顿摇晃。 赵中急忙凑过来问道:“好兄弟,那边情况如何,是不是非常严重?” 乡正也忍不住走过去问道:“你怎么不说话,是不是事情已经无可挽回,已经没有办法补救了?” 下人急得满脸通红,一个劲点头,却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看到下人的点头,乡正、赵中、程咬金无比恼怒。 都怪李萧天无端阻止,让他们无法及时救援,害得两处地方彻底完蛋,到现在竟然无法补救。 败家子呀败家子,难道真要毁掉这个家,难道真要一家人上街乞讨,才肯善罢甘休吗? 李萧天缓步走过去,拍拍下人肩膀,语气无比温和地说:“不要着急,不要着急,有话慢慢说,天塌不下来。” 此刻,下人才长长吐了一口气,一字一顿说出话来:“他们押着歹徒过来了。”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