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隋乱

第四章 变徵(18)


    另一支骑兵由王须拔率领,与李旭所率领的那支成钳形夹角,一左一右,重重地插在瓦岗军的两肋上。士卒们在将领的指挥下不断向敌阵内部延伸,将瓦岗军搅得四分五裂。这是狼群猎杀野鹿的战术,只要将敌军队形冲散,对方的数量再多,也只有引颈就戮的资格。

    博陵精骑是狼,旷野中结伴猎食的群狼。对方无论是野猪,还是狗熊,都是猎物,等待被屠杀的猎物。

    王须拔手中长槊横扫,将一名持着战旗的瓦岗头目扫飞到半空中。他的膂力极大,带了半具尸体的长槊被舞得呼呼生风。第二名瓦岗众很快就成了槊下的祭品,头盔被砸飞出去,脑袋与身体成直角歪在一边。“不想死的让路!”王须拔大喝,斜压槊纂,将槊锋上的散碎肢体甩开,然后双手平推,借着战马的速度将身边的敌军整整齐齐地扫矮了一截。

    跟在他身后的骑兵们学着主将的样子,将槊杆斜向端平,槊锋尽量与敌军的脖颈等高。一千名骑兵就像一千把镰刀,肆无忌惮地在人群中收割,收割。来不及躲避的瓦岗喽啰像庄稼一样翻倒,防护最薄弱的颈甲和面甲纷纷散落,大股大股的血水逆着雨水向天空中喷涌。

    “加速,加速,赶在大将军前面冲破敌阵!”一边厮杀,王须拔一边大声呼喝。他的喊声引发了一片肆无忌惮的哄笑。“赶在大将军前面去,比大将军还快!”弟兄们叫嚷着回应,手上的动作越发利落。此话放在别家队伍中肯定会引起误会,放在博陵军中却是司空见惯。在弟兄们眼里,他们的大将军李旭就像邻家二哥一样朴实、亲切。虽然官职高,却懂得为别人着想。见了上司不会奴颜婢膝,遇到职位远不及他的人,也不会刻意板起面孔来强调身份。

    更令人倍感亲切的是,大将军当年居然出身于一个普通农户家。和他们一摸一样,曾经为一日三餐而发愁,曾经为多收了三五斗粮食而欢呼。大将军是咱们自己人,很多博陵弟兄都这样想。他就像一个指路牌,告诉了大伙一条从没预料到的出路。头顶上的天空不是铁板一块,只要你肯努力,肯坚持,就能改变自己的身份,改变自己的命运。即便不能像大将军一样做到少年封侯,至少做一个校尉、郎将或者司仓、兵曹的梦不再是遥不可及。

    骑兵们刀矛并举,砍翻战马两侧的每一个敌人。天空中的雷声越来越响,越来越急,听在他们耳朵里却如同战鼓。瓦岗军的队形越来越混乱,一些头目甚至抛弃麾下士卒,独自向远方逃窜。茫然失措的“棋子们”惊恐地瞪圆双眼,茫然地转着圈。在这些人听来,前后左右都是马蹄声,逃与不逃的结果已经一般模样。

    有些人活活被战马撞翻,然后被疾驰而来的马蹄踏成肉酱。有些人丢下兵器,双手抱着脑袋大声嚎啕。还有些胆气足够强悍的惯匪站在泥浆中,手中兵器毫无章法地四下乱挥。王须拔策马从他们身边跑过,数百根冷森森的槊锋紧随其后。马蹄声渐渐融入雨幕,这伙挡路的瓦岗军全部躺在了地上,无论是胆大者还是胆小者,归宿别无二致。

    几个身穿黑色战甲的瓦岗死士逆着人流冲上来,试图给王须拔以教训。这些人的武艺很高,配合也远比其他喽啰娴熟。但他们毕竟势单力孤,王须拔策动战马撞飞了当前的那个挑战者,然后就不再管其他人的威胁。骑兵冲阵,队形和速度最为关键。每名高速冲过来的骑兵跟敌人只有一次交手机会,无论有没有收获都必须将敌人交给自己身后的袍泽。王须拔记得自己刚进入博陵军时,无论如何也不习惯这种战术,在训练时每每与上头派来的长史争得脸红脖子粗。但现在,他对此战术的正确性毫不怀疑。通过与王薄、高士达等人交手,事实已经告诉了他什么样的手段杀伤敌人最为有效。

    迎面冲上来的这一小股黑甲死士很快就被骑兵们屠戮殆尽,根本没能给骑兵们造成任何障碍。透过雨幕,王须拔看见自己身边其他几队弟兄也跟了上来,单薄的轻甲被雨水淋得透湿,上面却很少有刀或箭的伤痕。轻骑兵的速度完全弥补了铠甲结实程度的缺憾,从某种角度上而言,他们比具装铁骑更具杀伤力,更不好对付。特别是在面对防护能力比较单弱义军,轻骑简直是对方的克星。

    “听鼓角!”行军长史方延年及时地提醒王须拔。此人是通过“明算”科考试而被选拔入军中的读书人,虽然行伍经验不多,对战场形势的把握却一点不比王须拔这种**湖差。已经与对方达成默契的王须拔压平长槊,凝神听去。在风声、雨声和雷鸣声的背后,他听见了一曲韵律独特的战鼓,“隆――隆隆隆隆隆――隆隆!”。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紧跟着,是龙吟一样高亢的角鸣。“大将军已经纵贯敌阵!”王M.COMic5.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章 隋乱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