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顾朝夕 是沈沂的字,字体很漂亮。 他写得一手漂亮行楷。 赵南星翻了翻信封,一张纸就那么轻飘飘地掉出来,落在地上。 陈年纸张已经泛了黄,赵南星弯腰捡起来,顺手打开,只见上边写得是—— [顾朝夕,做我女朋友。] 第12章 泛黄的纸张带着扑面而来的年代感, 信纸的右下角被弄皱又抚平多次,似是怕坏掉,用透明胶带粘了一圈。 看得出来信主人的用心。 信纸没有落款, 但有副橙色的简笔画。 随意几笔被勾勒出来的橘子和落日, 看上去并没什么联系。 却很漂亮。 这大抵是沈沂的某一段过往。 赵南星的指腹捻过信纸的右下角, 随后又折起来,将其放入放领带的抽屉, 压在了最下边。 她也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一封陈年的情书。 那年收拾的时候好似也看到过, 不过当时生气,把沈沂的东西一股脑儿地扔进去,并没有拆开看。 这么看,沈沂在没有她的世界里,过得很精彩。 赵南星在没和沈沂重逢之前, 偶尔也会想起他。 父母离婚之后,她和母亲便离开了沙棠村,这么多年, 几乎没回去过。 就连一直住在那里的老太太,早些年也被接到了云京来。 赵南星不太喜欢回想起幼时, 记忆力好偶尔也会成为一件坏事。 对别的小朋友来说很快就忘掉的童年,对她来说却一直留在记忆里,如同一根刺扎进心脏, 每拔出一分都是血淋淋的。 说起来, 她的幼时其实还算快乐。 衣食无忧, 家庭和睦, 她还没出生爷爷就已经去世, 所以她们家跟奶奶住在一起, 有个一年只会见一次面的小姑和姑父, 偶尔是两三年。 因为小姑嫁到了英国。 女儿远嫁海外成了老太太的一块心病,所以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耳提面命地教育她:“以后你可要嫁得近点,最好就在隔壁。” 最远不能超过沙棠村。 她便反驳:“那不行,我想去云京。” 老太太正给她梳头发,闻言在她后脑勺上敲一下:“去云京干嘛?” “去看看呗。”她语调上扬,“听说大城市的灯会亮一夜,永不熄灭。” “你听谁说的?”老太太眼神一凛,忽地福至心临:“是不是隔壁家那个白小子?” 彼时沈沂刚到沙棠村,在一众小朋友里最明显的就是肤色。 白到发光。 尤其那栋漂亮的别墅就在她们家隔壁,老太太性格大大咧咧,常去串门。 见沈沂次数多了,依旧记不得沈沂的名字,所以就喊他“白小子”。 赵南星见心思败露,立刻矢口否认:“哪有?你又不懂。” 然后像一阵风似地跑走。 但后来她见老太太坐在树底下的摇椅里,沈沂站在一旁,嫩白的小手握着蒲扇的把儿,一晃一晃。 老太太问他:“以后还回城里么?” 沈沂摇头:“不知道。” 他低下头的那刻,赵南星看到他眼睛泛红,格外委屈。 “别回了。”老太太说:“你以后要是没长残,就给我们家南星做女婿。” 沈沂仰起头:“啊?” “啊什么啊。”老太太看了眼他的脸,几秒后又摇着头说:“算了,你这个脸太危险,我们南星得找个老实的。” 良久,沈沂唯唯诺诺、充满不解地说:“我……很老实的。” 老太太已经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