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不够格。」 「是粉丝数不够吗?」 「不只。」许自华拿起桌上的手机滑着,看着薛绍凰社群软体上的贴文,不客气地评论: 「你从六年前开始经营社群,但现在的粉丝人数仍然没破万,这速度太慢。」 「而你因为翻唱过一首歌上了新闻,但那只是曇花一现,远远不够。」 「我之所以会追踪你的帐号,是因为你是公司抓来的大数据之一,为了工作我必须追踪。但这不也代表我们有意愿要签下你,还要再观察。」 被这样毫不留情的批评,薛绍凰很气馁,但仍不想放弃: 「要怎么样,你们才会签下一个网红?」 「定位明确的,有潜力的。」许自华无情道,「就我看来,你只是个普通网美,这两样条件都没有。」 「自华,我真的需要一个机会。」 儘管被说得一无是处,薛绍凰还是低声下气道:「我知道我有不足的地方,还请你指点。」 许自华不解地望着她。 记忆中的薛绍凰虽没什么千金架子,但对谁也都是不卑不亢的,从前偶尔吵架时也都是自己先低头。 如今居然为了一个被引荐的机会姿态摆得这么低,这不像她。 又想到她好好的信义区豪宅不住,居然跑来跟林箏挤这小套房,还把家当都寄了过来,看来是家中遇到什么困难了。 究竟是什么样的变故,才会让她在这里向自己苦苦哀求? 抑下心中贸然出现的心疼感,许自华仍是板着一张脸: 「网红没那么好当,你还是去找工作吧。」 见许自华还是那副八风吹不动的样子,薛绍凰真的急了: 「如果我的作品再一次爆红,你就会答应我吗?」 「影片上传后,一个礼拜内点阅率破三十万。」沉吟了一会,许自华开出条件,「你办得到,我就帮你接洽。」 「好!」 后来阿箏又回来,帮着她好不容易整理完她的行李后,已经是下午五点了。 薛绍凰决定忍痛将占位置的藏书跟画册全数卖给二手书店,唯独留下了那本《皇华若梦》。而模型也决定卖给游戏店,毕竟阿箏家真的没有空间放,让她等着上网卖个好价。 由于书的数量破了三十本,可以用二手书店的宅配服务,但还是要暂时借放在许自华家几天。 为了答谢许自华同意借她放书,薛绍凰想请她一起吃顿饭,然而却被乾脆地拒绝了。 「不需要,钱省着点用。」 冷冷丢下这句话后,许自华就碰一声关上了自家的门。 薛绍凰只能无奈苦笑。看来许自华也察觉到她有困难了。自己搬来这里还寄了家当过来,明眼人都知道她经济上出了问题。 「在我不在的时候,你们有发生什么事吧?」 一走出公寓要去买饭,阿箏便连忙问。 于是薛绍凰便将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一个礼拜影片破三十万?」听到这苛刻的条件,阿箏张大了嘴,「这很难吧?」 「确实很难。以我没到万人的粉丝人数来说。」但她当时根本没其他选择。不管怎样,接下来只能想办法达成许自华的条件了。 「那你要怎么做?」 「首先去找工作,我知道光靠接案是不够的,也要快点找房子,不能一直麻烦你。」 薛绍凰说,「先等安顿下来,再来想拍片的事吧。」 「你也可以用我房间拍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