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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上去替他做饭、再一起吃而已。吃完饭后,我会跟他一起温习,你也知道我们修的科有四科是相同的……」

    林母低头沉思,过了好一会儿,她抬头,沧桑的脸上现出一丝慈祥却疲累的微笑,两边嘴角的法令纹陷得很深,她说:「你真的很珍惜阿秋这个朋友。但是,你现在升了中七,小测和补课又多,每天没有五点都出不了校门,还要像中六时常常上阿秋家,又要买菜做饭,你不觉得辛苦吗?你应付得来吗?而且,虽然你跟阿秋是好兄弟,可也不过是认识了一年多的朋友,他却要求你常常上他家陪他,你不觉得有点过分吗?」

    林春一愣:过分?他倒从来没想过这个词。他只是觉得陈秋是个任性的人,做事时常常只要自己高兴就行了,也很少顾其他人,但是林春又乐于纵容这样的陈秋,就像一个哥哥般,去娇纵自己的弟弟。

    「我从来也不觉得辛苦,而且也习惯了。至于过分不过分的问题,我上去他家,也不光是为了他而已,其实我自己……」林春一顿,林母的目光像针般刺着林春,那眼睛明明狭小,却有着锐利的光芒,林春迎上母亲的眼睛,大声说:「其实我自己也喜欢上他家,跟他一起温习,一个人待在家实在太闷了。我有时也会感到寂寞,恰巧陈秋也是个寂寞的人。」

    林母又笑着叹了一声,摇摇头,神色像说:我真拿你没办法。她望着林春身后的一面墙,遥想当年:「我知道了,我知道了。妈突然想起,当年做女的时候,你外婆看我一天到晚都跑出去,就质问我说『平时去工厂上班还不够辛苦吗?假日还一天到晚出去』,我就会说『我也有我的生活。除了上班,我还想跟朋友出去玩,还想跟男人约会』,然后也不等你外婆会答,人就闪出去了。现在你也像当年的我那般,我总算体会到你外婆那时的心情了。」

    「妈……」林春垂着头,低低地叫了声。

    「去吧,阿春。如果你是喜欢上他家,就尽管上去吧。你知道吗?青春是世上最宝贵的东西。有钱人拚上自己的青春去赚一桶又一桶的黄金,可到头来,他们什么都买得到,唯独买不回时间和失去了的感情。

    「阿春,你现在虽然穷,妈没有用,没学歷又没学识,从来不能让你过上一些好生活,就连你每年用的课本都是二手书,可是,就因为你现在有青春,所以你比世上所有富豪更富有。不要轻易浪费你这一笔财產。时间是不会等人的,青春,眨一下眼就没了。所以,有什么事是你想做的,就要去做,有什么人是你喜欢的,就要去追求,不然到你像妈这样的年纪时,就会后悔。」

    林母走过来,在林春肩上轻力拍一下,揉着他的肩膀,彷彿感叹儿子不再是小时候那个常常笑、常常哭的玉娃儿,现在已经是一个年轻的男性,她的微笑带点无奈与祝福:「一个人如果能够做到无怨无悔,那他就比那些有钱人、大富豪活得更成功。」

    林春眼眶一阵热:母亲在碰他,那常年长着倒刺、粗糙厚实的母亲的手,正隔着一层衣料,搭在他的肩上。母亲的手是粗糙的,然而现林春却感到这只手是温柔的。小时候他常牵着母亲的手,那只手很大,但又软得像沙发上的软垫,现在,母亲的手显得很小,也不再细腻,可一股熟悉的暖流自母亲的手传入林春心内——那一种他一度遗忘了很久的温柔。难怪男人总爱说,女人是水做的。

    女人是水的化身。她们为了家庭,可以挺起身子硬撑下去,与痛苦的生活抗衡,就像一塒冰般坚硬。女人遇上她们所爱的人时,例如是丈夫与儿女,却又将自己融化成一股三月时的春水,徐徐沁入丈夫与儿女的心内,温暖他们的身体。

    「谢谢,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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