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了,始终不会说国语,也不会说广东话。据说夫妻之间的沟通使用英语。 黎少白从爸爸那儿遗传了身高,从妈妈那儿遗传了漂亮的脸。幸运女神将好的基因都蒐集到他身上了,以至于他一年要用掉十几个女朋友,彷彿以这种方式报答幸运女神的眷顾。 他曾说,等他交过一百个女朋友,就要和第一百零一个结婚。很久以后,台北盖起了一零一大楼,他依然没结婚。我认为这个人一辈子都不会结婚的。 对我来说,和他一起去泡妞只是好玩罢了,并没有真的期待甚么。女孩子可能会喜欢我,却会爱上他;喜欢和爱到底是不一样的。即使上了床也不一样。 针对这个问题,黎少白的答案是──你不专心。 「任何事,就算只是泡妞都应该专心一志,全力以赴。你功课不好跟把不到马子,理由是一样的。」 其实我也能专心做一件事,只是不多,不像他那样事事都全力以赴,彷彿有用不完的精力。 以读书来说,我只在大学联考前很用功的拼了几个月,在这之前和考上之后,我都是个不爱读书的坏学生。 恋爱也是,只要专心爱一次就够了,其他都是玩玩。 那一年的暑假是「彩色」的。如果那个暑假是一幅色彩绚烂的水彩画,其他所有的暑假都像幼儿的铅笔涂鸦。 那一年我大三。 黎少白高中毕业就直接去当兵,跌破所有人的眼镜。他认为读大学只是浪费生命,即使他的成绩绝对上得了台大医学系。 我觉得他只是过腻了学生生活。 他家里有的是钱。黎家在台湾、香港和美国都有生意,家里的金山银矿让他挥霍两辈子都挥霍不尽,他永远不必面对「工作」这件事。不必工作也就不需要文凭了。 我可不能像他那样轻松。为了赚学费和生活费,晚上必须在啤酒屋打工,假日兼两份家教,教小孩子英文和数学。高中毕业后我就发誓再也不拿家里一毛钱,因此也没有多馀的钱和时间出去玩乐。 直到黎少白退伍回来,我们才像从前那样一起出去玩。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可以暂时忘记金钱的有限性。 当了两年兵,他的泡妞技术不但没有退步,反而因为军中的操练让他更加身强体壮,古铜色的肌肤随时散发出吓死人的雄性魅力。往他身边一站,我这苍白的大学女生就显得更加苍白了。 很多男生当完兵都变得粗鲁低俗,黎少白却不是那种笨蛋。他在军中居然利用时间自学了西班牙文,加上之前就很流利的英文和法文,成为能操三种外语的牛人。这还不包括广东话呢! 外貌出色,多金又多才,他在女人面前依然无往不利,一起外出「猎食」的时候我也总能沾他的光,分到一杯羹。 虽然我说「分到一杯羹」,但并没有甚么屈辱感,也许在一起太久了已经习惯在这方面当他的跟班。 黎少白对我很够朋友,不会挑单独的女子下手,也不会把丑女塞给我,必须是成对的美女他才会主动上前搭訕。可惜到了最后关头我总是得到一句:「原来你真的是女的啊!」然后拒绝,然后落得一身空虚感。 当然不会每次都以空虚收场,偶尔也遇到想尝鲜的女人,想试试看跟女的玩是甚么感觉。我没有让她们失望,却也没有跟谁发展成固定关係。 彼此都没有奢求,也就谈不上失望了;就算有,也只是基于女人最根本的软弱。我也只有在这一点上还算个女人罢了。 但世界上却有像「她」那样不软弱的女人,直到遇见「她」,我才终于明白甚么是女人的爱情。原来爱情不是接吻、不是拥抱、不是上床,不是交换时间与金钱,而是真正「想要」些甚么。而人生,真正想要的东西并不多。 遇见她,是大三暑假开始的第一个週末。 那天,黎少白开着亮白色、新款的敞篷bmw跑车来学校宿舍接我,车上有个我没见过的女孩。 她戴着一付大大的漂亮的太阳眼镜,镜框上缀着小花。她穿着浅蓝色洋装,手腕上套一副夸张的皮件,不知道是手錶还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