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了五分钟,就有煞笔跳出来将其破坏了个一干二净。 聊天室的提示音响起,一个名为“东海一中17班”的群聊在右下角的位置闪烁。洛央有一点轻微的强迫症,看见这样的就想给它点开,让它不要再闪了。 不曾想点开之后,她才发现这个聊天群竟然是由原主高中的那帮同学建立的。之所以这个时候闪烁,则是因为毕业在即,所有人都将步入社会,所以就有人提议这两天在老家菁城这边搞一场同学聚会,老同学们见见面叙叙旧。 约的地点正是宝华大酒店。 本来聊天的过程都很平常,直到一个名叫吕俊的男生发言了。 吕俊:【对了,听说校草和场主都在菁城上学,不知道他们……算了,校草不说了,场主应该来不了,这不快过年了嘛?到处都在杀猪,她肯定在哪儿躲着不敢出来呢,嘻嘻。】 几乎一看见“场主”这两个字,洛央就感觉到自己的心脏不受控制地收缩了下,仿佛原主刻在身体里的本能。 翻了下原主的记忆,洛央这才体会到这样平平常常的两个字到底暗藏了多少恶意。因为原主上高中的时候长得很胖,自然而然的,就成了班上几乎所有男生的取笑对象,不仅如此,还说她是养猪场场主,慢慢的,就简化成了一个“场主”的外号。 至于校草自然是韩云川。 原主因为韩云川,尽管很不喜欢她的那帮高中男同学,却还是加进了这个同学群,只为了能与韩云川多上一点交集。 所以即便那些男同学总是在群里嘴贱地喊她场主,她却始终舍不得离开这个群。 原主舍不得,洛央却很舍得。她直接打了五个字给那个吕俊,然后毫不犹豫点了退群。 于是聊得热火朝天的“东海一中17班”,下一秒就看见洛央言简意赅的回复。 【洛央:嘻你妈,煞笔。】 —— 三天的时间转瞬即逝。 宝华酒店楼下,晚上六点半。 穿了一件白色羽绒服,戴了红色围巾的应薇薇,站在寒风中一边瑟瑟发抖,一边给自己加油打气。 她记得惊蛰跟她说过,他爸爸很和气,从来都最讲道理,以前就有作者直接向他投过稿,现如今已经是白鸽的门面之一了。她已经将自己现在写的这本书的数据全都打印了出来,对方只要看上一眼,就一定能看见她的水准。 就在这时,一辆黑色加长林肯缓缓驶进了酒店。 见状,应薇薇眼睛一亮,看着西装革履的男人踩着皮鞋,从后座走了下来,女生咬了咬牙,直接就冲了出去。 应薇薇一下窜了出来,把季国胜吓了一跳,还没来得及反应,对方就巴拉巴拉地说起话来,quot;季董,季董,这是我的小说及相关数据,请你看一眼,我相信你只要看上一眼,就一定能看出我的潜力!我……quot; 后面的话应薇薇都没说完,就立马被赶过来的司机隔开了。 完全没料到自己还会遭到这种“突袭”的季国胜脸色难看的厉害,同行的下属立刻凑上来关怀,“季董,您没事吧?哪里来的神经病,酒店的安保太失责了……” 季国胜心里骂了句晦气,转头刚要离开,又忽然觉得眼前这个女孩看模样有些熟悉,“我怎么觉得在哪里见过她?” 季国胜不认识应薇薇,属下还能不知道吗?他立刻凑到上司耳边解释起对方的身份来。 “她就是那个微微的笑?”季国胜眉头紧皱,一下就明白对方为什么来找他了,应该是他的那个指令起了作用,小姑娘胆子倒不小。 季国胜这么想着,转身就往酒店里走去,边走边说,“找人将她赶走,省得闹出事来……” 说话间,他下意识又回头看了一眼。 或许是因为被人拦着,心里着急,应薇薇的脸上正洇着两团粉,眼珠又黑又亮,在红色围巾的衬托下,格外俏皮生动。 心中莫名一动,季国胜便转了口风,“算了,别赶了,小姑娘看着性子有些烈,随她去,她愿意待就让她待着吧。”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