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疯,那段时间他老在四号楼打来打去,砸门骂人都是轻的,被人报警送去蹲几天,回来继续骂,往往从看守所出来不到半天又继续住回去。 鬼魂们跟小区里的人都吐槽,王胡麻不会是穷到用这种方式去看守所骗吃骗喝吧? 说是这么说,事实上他每次都要赔偿一定的罚款,明明是个很穷的人,这么干除了浪费自己的存款没有任何作用,但他就是锲而不舍地干。 差不多闹腾了一两个月,他终于在一次次赔偿中没钱了,也是这个时候,鬼魂发现他又跟之前的器官贩子接触。 跟卖赵淑芬的时候不同,这次王胡麻明确说他想跟着一块干,一起挣大钱。 对方看不上王胡麻这样的人,况且王胡麻爱喝酒,年纪就算还不算特别大,他这样的性格也迟早要出事,就打算说点难听话让他知难而退。 王胡麻却很执着,他说以他现在的人脉关系,可以接触到很多很多人,而做器官贩卖这个行当,难道不是越多底层人脉越好吗? 城市中心在逐渐转移,芬芳小区这一片迟早会变得越来越落后,成为城中村,这样的地方有多少穷人、有多少走投无路的人、有多少毫无存在感的人,没有比王胡麻更清楚的了。 说明白点,就是王胡麻可以非常完美且迅速地挑出器官贩子们所需要的“捐献者”,用完后捐献者甚至可以做到拿了钱还对他们感恩戴德。 器官贩子心动了,他们这种产业链,必须每个位置都有人,一个好的中介可以解决大部分问题,器官中介这个东西,平时从货源上来,出了事可以顶罪。 王胡麻是对这一片非常了解的混混,先天条件就完美符合器官中介的要求,而且他都这个年纪了,将来要真的被发现死了,也不可惜。 于是两人一拍即合,王胡麻正式成为器官产业链的编外人员——以芬芳小区为中心的器官中介,他要在上面有需求的时候,提供合适的人选。 鬼魂们听到这些只想报警,恨自己不能录像,平白错过了抓人的好时机。 第二年,梁戚猝死,成了鬼魂中的一员,被鬼魂们带着习惯当鬼的生活后,也开始被派出去盯着回来的王胡麻,任何一个跟随过王胡麻的人或者鬼,都无法接受王胡麻做的那些事。 芬芳小区的管理松懈,王胡麻又是个不受欢迎的人,他经常在202发疯,人们慢慢习惯了躲开他,还真没人发现他在做什么。 他平时都在外头做些见不得人的事,可有时候会在半夜带人回来,最可怕的一次,就是他带回来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大家都看得出来那是王胡麻点的小姐。 梁戚当时还骂他:“一把年纪了搞这些,真不怕长菜花啊!” “诅咒他烂鸡鸡!”圆圆当时已经从外头飘过来,跟着骂。 鬼魂骂得再难听,本人也不知道,他们搞了不久,小姐说要给多少多少钱,但王胡麻不同意,说贵了,别人家都没有那么贵的,而且在店里点了小姐的酒水了,那部分钱够小姐卖好几个晚上了。 小姐立马就气笑了,反过来骂王胡麻穷鬼还要出来闝(piao),没钱就别学人家装大款,也不看自己兜里几块钱,下面那玩意儿连当茶壶嘴都嫌小,浑身都是老人味,没钱谁想跟他混啊? 两人吵得越来越厉害,做小姐,永远知道怎么骂男人最让男人受不了,王胡□□真越来越气,恼羞成怒后他那颗被酒精吃掉了的脑子开始发懵,浑浊的眼睛不知道还能不能看清。 鬼魂们看他状态跟杀赵淑芬那天有点像,跑到小姐旁边给她扇风,让她别生气了赶紧跑。 结果小姐没赚到钱也生气啊,继续骂,王胡麻脸色难看,忽然抄起床头柜上的一个玻璃水壶就往小姐头上砸过去,小姐一下就被他砸没声了。 暗红的鲜血慢慢从小姐的头上流出来,小姐都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眼一翻就晕过去了。 赵淑芬还在的时候,她会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她很早就跟王胡麻分房睡,这个房子有两个房间,本来那个小房间是给孩子准备的,后来王胡麻打人,赵淑芬就带着王财在小房间睡。 王财长大不能一起睡了,就是王财睡房间,赵淑芬在客厅打地铺,绝对不跟王胡麻睡一个地方,免得王胡麻半夜做噩梦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