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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节


物上的落款,也要写小汤包!

    萧景曜很是无奈,又瞟了一脸认真的小汤包一眼,心说儿子你现在倒是没有什么顾忌,想落什么款就落什么款。但你送的人这么多,等你长大后,哦豁,个个儿都有你的黑历史,这可怎么办哦?

    作为小汤包的亲爹,萧景曜当然是选择做个尊重儿子意愿的好父亲。小汤包写“小汤包”,有什么不对吗?就算留下了黑历史,以后不还能给自己留的那一箱子的儿子黑历史增添更多的素材吗?

    无良亲爹卖儿子卖得那叫一个干脆利落,良心一点都不带痛的。

    小汤包再怎么天才,第一次写出来的字,肯定也好看不到哪儿去。不过“小汤包”这三个字到底比“萧秉文”简单些,起码小汤包划拉着自己的胖爪爪,能把第一个“小”字给划拉清楚了,就是字大了点,一个字的大小都快赶上小汤包的拳头了。第二个“汤”字就更完蛋,比小汤包的拳头还要大,就这,还有一团团黑点点,简直惨不忍睹。

    小汤包看看萧景曜写出来的字,又看看自己的练习成果,小脑袋瞬间就耷拉了下来,可怜兮兮地抬头看着萧景曜,“爹爹,小汤包笨笨,写不好字。”

    关键时刻,萧景曜这个亲爹还是靠谱的。

    看着小汤包可怜又可爱的小模样,萧景曜微微一笑,伸手摸了摸小汤包的脑袋,拉过小汤包的手,让小汤包摸自己手指上因为写字而磨出来的茧子。

    “哪有人刚学写字就能把字写得非常漂亮的?爹爹当年第一次提笔,写出来的字还不如你的好看呢。现在爹爹能写出这一手漂亮的字,可是练了整整十八年呢。”

    小汤包顿时震惊地瞪大了眼,连委屈都忘了。十八年!对于才三岁半的小汤包来说,这是一个多么巨大的数字!那可是他年龄的六倍!

    小汤包瞬间就精神抖擞起来,信心满满,“我努力练十八年,写出来的字一定比爹爹更好看!”

    萧景曜点头表示同意,还教小汤包背了一句名言——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小汤包发出了哇塞的声音,然后把这句话记得牢牢的,准备每天起床都背一遍。

    听起来真是让小孩子热血沸腾呢。

    至于那张丑丑的初次练字稿,小汤包怎么看怎么不满意,想要毁尸灭迹,却被萧景曜给拦了下来,说是自己帮小汤包处理。

    小汤包哪里知晓人心的险恶,自然是点头应下,却不知他爹心里正咕嘟咕嘟冒坏水儿,打算将这张废稿也收进小汤包的黑历史箱子里,等到小汤包日后大婚,再将这份沉甸甸的父母之爱送给小汤包。

    萧景曜想着那个情景,脸上就不由自主地露出了迷之微笑。

    小汤包在短暂的灰心之后,立即又变成了一只斗志昂扬的小公鸡,誓要驯服手里这支不听话的笔。他的记性好,在脑海里一遍一遍地回想萧景曜的动作和讲解,而后绷着小脸,抿着嘴唇,认真地比对着萧景曜写的字,一笔一笔地在纸上落下。

    萧景曜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小汤包笔下写出来的字一个比一个好,堪称进步神速,脸上不知什么也露出了骄傲的笑容。

    终于明白了当初萧元青看到他念书时的进步神速有多快乐了!

    这就是生了个天才崽崽的快乐吗?萧景曜美滋滋地想到。

    在小汤包的努力练习之下,他的字可算是有那么一丢丢的框架了,虽然不成体,也算不得多么漂亮,但小汤包本来就有着尚未被束缚住的孩童天性,写出来的字,一笔一划,都带着自由雀跃的气息。一笔一划中流淌着的纯真童趣,让人一看就忍不住嘴角上扬。

    小汤包已经用事实向萧景曜和顾希夷证明,他是个特别抗造的健康宝宝,上回赶路也没生病,反而一路上欢呼雀跃,看到什么都想跑过去仔细瞅一瞅,睡觉都在笑着骑牛。

    这次回京,萧景曜和顾希夷也没去年来闵州赴任时那么担忧。考虑到萧景曜还有公务在身,一家三口在路上并未多做停留,基本是能赶多少路就赶多少路,小汤包也适应良好,每天都精神奕奕,令人啧啧称奇。

    这一路赶下来,萧景曜竟然比预计的时间还提前半个月就到了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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