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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节


    医院不是家里,卫生情况没有那么好打理。没有几天,程煜就开始变得胡子拉碴,头发也明显长了很多,衣服都开始变得不成套起来, 东一件西一件的。

    宋知玉对于他的变化有点不太理解。

    “以前怎么没见你那么喜欢小孩子?”之前见着路上那种躺地上耍赖的小孩子, 不是还说它们烦得很吗?

    怎么突然和变了一个人一样?

    “谁说我不喜欢小孩的, 我可喜欢了!”

    程煜振振有词。

    “我就是不喜欢那种耍赖的小孩子, 乖乖的我特别喜欢。“

    “那前两天唐红惠带着她儿子过来, 怎么都没见你看两眼。“宋知玉憋着笑,别说没多看了, 那小包子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喜欢她闺女, 明明自己还是个没牙崽子,可看见更小的那个就是爱笑,还爱和她躺在一块。

    唐红惠自己都啧啧称奇。

    说她儿子从小就是个爱哭郎, 去到哪里哭到哪里,她婆婆前段时间偷摸把他抱过去,结果他直接嚎了一个下去, 哭地他们没有办法, 最后又给送了回来。

    可偏偏躺在程暖旁边, 就没什么动静。

    安安静静的, 一点都不哭闹。

    程煜在收获了闺女不到三天内,就感受到了一种闺女要被抢走的危机感。就算是那个胖乎乎还吐奶泡的小崽子长得还算可爱,可是这又怎么样,休想他会给他一个好脸色!

    对着闺女圆乎乎的小脸蛋,新手上路的爸爸在心中有了深深的危机感。

    “那种臭小子哪里乖了!”

    “有什么好看他的,老婆你也不准看!”

    -

    几天后,他们一家子准备搬出医院,回到租房里生活。

    这么小个地方住着一家三口委实是有些狭窄,但房子已经买好了,装修也正在进行中,这边就是一个临时落脚的地方。

    宋知玉也不挑剔,之前在医院帮忙照顾的月嫂姓陈,她喊她陈姐。

    她看起来大约四十岁左右,对照顾小孩子很有自己的一套,平时做事的时候有点啰嗦,涉及小孩子的事情总爱多唠叨两句,但人还是挺不错的,照顾人也挺细心,所以宋知玉又找她把临时的照顾时间给延长了。

    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

    陈姐是在医院里找过来的,她不是不接住家月嫂的单子,可要价会稍微高一些,毕竟她比普通的那些月嫂还多学习了小孩子发育方面的医学知识。

    连生了孩子什么时候回奶,喂孩子的时候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之类的,问她都能够收到回复,是一个相当经验丰富的月嫂。

    就是比较贵。

    而且最重要的是,小小的租房很难挤下包括新出生的程暖在内的四个人。

    目前的解决方案是,她租来的房间本来就比较大,另一间之前被她当做书房的小房间挪出来,勉强塞了个一米五的小床进去。

    住宿问题真的让他们焦头烂额,可又不能不弄。

    陈姐每天能够帮忙制作三餐,打扫基础的卫生,最重要的是能够带好小孩子,让他们两个都拥有一个良好的睡眠时间。

    这对他们来说都非常重要,因为……

    程煜的公司最近进入的发展期,每天都很忙碌,听说这段时间正在扩招呢。从人才市场又领了不少人,将那个不大的办公场所里挤得满满登登,很有一副旺盛向上的公司气派了。

    宋知玉也又招了两个人。

    她那边人不是很多,一个长期在外面跑业务的钱康乐,一个不怎么过来的会计,一个负责所有行政事物的小姑娘,一个负责统筹所有业务和后续追单的跟单小姑娘。

    后面两个还是让程煜去一起新招过来的,具体是什么样子的人她没见过,看最近发过来的工作来看,还算靠谱。

    也许是前面太忙碌,等生下来孩子后,宋知玉就变得特别懒散。

    能睡觉,每天都能睡十几个小时,还能吃。陈姐给做的那些下奶的汤,鲫鱼汤,鸡汤,猪蹄汤,她每次都能喝下去半锅子。

    和模特小姑娘们在一m.cOMIC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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