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三十一岁的时候,我读懂了小时候看的那句话里的另外半句:理智也会让人头破血流。 我选择程珂,完全是出于理智的衡量。 他外表优质、家境良好,个人能力突出,且在个人爱好和专业方面表现出十分坚定的忠诚性,我以我当时已经十分成熟的逻辑思考,程珂是一个十分适合做丈夫的人选。 当然,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我三十一岁时的逻辑思考能力,也许并没有比我十一岁时好到哪里去。 另外,在爱情中过于理智,也是真的会被摔得头破血流。 当然,我不责备爱情,它其实是个限量款的高级奢侈品,只不过大部分人拿到的都是山寨版,有的甚至山寨得太明显,这让背着它炫耀的人看起来都有些可笑。 我把这个观念讲给齐歌听的时候,他很认真地看着我说:“可是山寨与否都是人定义的,谁说打版的包就没有原版结实了。” 我笑他不懂时尚,他说我不懂爱情。 我说你一个离婚律师还相信爱情 ? 齐歌说,就是因为看多了夫妻利益的撕扯,所以他才更向往爱情,这类似于在海上漂泊太久的人,会极度渴望陆地。 齐歌是个挺有趣的人,只不过,我现在已经对奢侈品没什么执念了。 我比十一岁的时候更坚定想要成为一个可以随时收拾别人的人,或者说,可以随时拒绝被别人收拾的人。 更重要的是,我发现到了三十一岁的我妹,仍然是个想要披着床单拿着小棍去当女侠的小笨蛋。 虽然已经有人在保护她了,但这远远不够。 女侠的身边不能只有骑士,更重要的是需要一个,十分理智的女侠姐姐。 -------------------- 第68章 盛放玫瑰 谢归学会的第一个人生道理是: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五岁的时候, 谢归才第一次进谢家的大门。 五岁之前,他只知道自己有一个很忙碌的爸爸,以及一个同样很忙碌无法陪在他身边的妈妈。 在那以前, 谢归几乎算是独自住在一个很大很空旷的房子里, 还有一个下巴上有一颗黑痣的保姆阿姨。 保姆喜欢吃一种很甜的蜜玉蜜瓜, 她总是每天去进口超市买一整个回来,当着谢归的面一个人全部吃掉,然后告诉他妈妈,谢归吃了一块就把剩下的扔掉了。 谢归妈妈不在的时候, 保姆会穿着她的衣服戴着她的珠宝首饰, 躺在家里的浴缸里,喝几万一瓶的红酒, 她几乎不用担心会被发现, 因为在地下室里有这样满满一屋子的红酒, 没有人会定期清点。 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