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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杜昙昼说,最关键的人证就是被怀宁所救的男子,莫迟于是赶来郡主府。

    临走前,杜昙昼要莫迟带上兵器。

    莫迟拒绝:“你们那些剑,薄得跟纸一样,又脆又长,根本不能用。”

    杜昙昼神秘兮兮地朝杜琢抬了抬下巴,杜琢心领神会退下,不一会儿,献宝似的端着把长刀进来。

    杜昙昼让莫迟拿去用:“抽出来看看,满不满意?”

    莫迟拉出刀身,刀刃为淡青色,毫无杂质,纯粹如镜,森森寒气中甚至能映出莫迟的脸,刃锋似含着一泓清光,在日辉下流动不休。

    “好刀。”莫迟赞叹道。

    杜昙昼说:“我是文臣,家中没有什么好使的兵器,今早在库房里无意间翻出来的,不是什么值钱玩意,你随便拿去用,用坏了我再给你找别的。”

    杜琢在一旁眼观鼻鼻观心,紧抿着嘴,尽力不露出破绽。

    什么在库房找的?哪里不值钱?分明是前几日在他养伤之际,杜昙昼让他满京城搜罗宝刀,最后从某个西域富商手里花千金购得的——为了让莫迟用得惯,杜昙昼还吩咐他要找毓州那边人常用的刀形。

    毓州紧邻胡地,许多习俗都有相似,这种刀多为胡人所售,而缙京胡商最为黑心,宰客从不手软,否则怎会看出杜琢真心想买以后,狮子大开口,要了个天价。

    要不是杜昙昼叮嘱过不要在意价格,杜琢才不会把上千两的银子交出去,只为买一把刀了。

    在他看来,这些兵器哪有差别?拿在手里不都是一样用嘛!

    莫迟飞快地扫了杜昙昼一眼,明明是一瞬即逝的目光,杜昙昼却敏锐地发觉了,立刻朝他露出笑容。

    莫迟的脸蓦地一热,心中腾起被抓包的窘迫,再也不看过来了。

    哼!仗着自己好看,就为所欲为。

    杜昙昼的笑容凝固在脸上。

    被人明目张胆地偷看也就罢了,怎么送了把那么贵的刀,还得不到好脸色啊?

    “我收下了。”莫迟收刀后插入腰带。

    杜昙昼放缓了语气,像老父亲一样殷切地叮嘱:“这里是缙京,天子脚下,到处都有翊卫,皇城脚下还有禁军,只要你大喊一声救命,四面八方能涌过来一群人。这里不是关外,你也不会孤立无援,所以遇到危险,不要蛮干,能跑就跑,什么事都没有你重要。”

    “知道啦。”莫迟语气生硬,小声道:“……谁都没你啰嗦。”

    莫迟很不擅长应对这种场合,在他不长的二十年人生里,很少有这样温柔的人出现在他生命中,更没有人会用这么温和的语气同他说话。

    ——什么事都没有你重要?

    不是的。

    任何事情都比他重要,战友的鲜血、焉弥的敌情、叛徒的下场,每一件事都比他的命重要千百倍。

    所有任务中,夜不收的性命都是排在第一位被牺牲掉的。

    更加悲壮的是,所有夜不收都认同这一点,连莫迟也不例外。

    因为他们身后就是雄伟的柘山关,那是大承面对焉弥的第一道屏障,柘山关破,毓州的百姓就要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了。

    ——就像莫迟出生的那个小村庄。

    “莫迟”这个名字,是他十二岁被允许加入夜不收后,自己给自己起的。

    此前他只知道自己姓莫,爹娘都叫他三子,所以他上面应该是有两个兄长或m.COmIc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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