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宛城为贼所得,迁都许昌,则朝夕与秦贼相对,又无雄关防守,秦贼骑兵数日之间可兵临城下!”贾充在这个时候挑起迁都之议,自然有十足的把握。 “难道邺城就不与贼朝夕相对了吗?河内上党皆陷落贼手,邺城一马平川,秦贼铁骑朝发夕至!” “天下坚城,莫过于邺、洛,邺城背靠幽冀兖豫,足以自守,且可与洛阳互为犄角,钳制河内、上党。” 司马炎揉了揉额头。 许昌他肯定不会去的,颍川士族不可靠。 所以只能是邺城。 邺城历经袁绍、曹魏的经营,有金凤台、铜雀台、冰井台三台,异常繁华。 司马炎都称帝了,不可能窝在穷乡僻壤,也没有精力营建新都。 所以邺城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秦军虽攻陷上党,但太行山的几处关隘还在晋军手中。 秦军想从河内进兵,则洛阳可以出兵断其归路。 其实邺城繁华这一个理由就足够让司马炎心动了。 现在的司马炎已经不是当初刚刚继位时的司马炎了。 第七百六十三章 还朝 “儿臣恭迎父皇还朝!”太子杨旭带着一众文武官员出城三十里迎接。 场面极其盛大,旌旗车驾绵延三四里,沿途旌旗招展,还有锣鼓随行。 吸引不少百姓随行,十几名手持桃木鸠杖的耆老在道路两旁守望,孩童翘首望着威武的骑兵,眼中放光。 太子身边最近一人,自然是鲁芝。 “诸位免礼,朕在前方无后顾之忧,皆诸位之功也!”杨峥向众人拱手。 众人皆面有喜色,“此臣等本分。” 每一次大胜,百姓眼中的光彩便明亮一分,脸上的自信也多了一分。 以前能穿麻衣就不错了,现在有很多人穿着布衣,整洁许多。 在杨峥的带动下,秦国普遍崇尚节俭。 衣不重彩,食不重味。 上等的绸缎都拿去卖给西域。 因此绝大多数人穿着布衣,看上去略显单调。 不过杨峥更在意的是气质。 人有人的气质,国有国的气质。 整天绫罗绸缎加身,未见的是什么好事。 大秦崛起太快,百姓也就刚刚吃上饭,穿上衣服,没资格奢侈浮华。 太子也是一身布衣,大半年没见,在鲁芝的辅佐下,感觉成熟了一些,脸上的稚气在减少,眼神也变得沉稳许多。 回到城中,杨峥当即下令出征将士轮番休沐。 他们在并州弄了不少油水,回到长安,娶亲的娶亲,置房的置房,或者与亲朋好友聚饮,长安瞬间变得热闹非凡。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