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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节


    有这个必要吗!有这个必要吗!

    小埃德加布朗夫曼心头一揪,就能揪出酸溜溜的柠檬水,跟胃酸融在一块,全身发酸。

    “嗨!盖子(guys)。”

    陆飞时而招手,时而遥指,一副意气风发、君临天下的样子,视线从前排的友商脸上一一划过,也注意到金发红裙的伊凡卡。

    “ok。”

    他压了压手,背后的ppt随即跳到新的一页,赫然出现kindle1的图片。

    “在去年,也在发布会上,我说过在手机和笔记本电脑之间,一定会有第三类设备,而且既不是上网本,也不是手写笔触碰的平板电脑,真正的答案就是它,对吗?”

    “耶斯!!”

    刹那间,不少人高举着kindle响应,整个现场宛如大型的信徒聚集地。

    “在刚一出现,很多人笑话它,谁会只拿着这么一个平板看书,但是全年一整年,kindle1在全球累计售出超过150万台。”

    陆飞振振有词说:“kindle电子书在亚马逊销售排行榜里也是最受欢迎的商品,kindle已经成为电子书的防盗版护城河!”

    索尼、飞利浦、诺基亚等国际大厂心情五味杂陈,尤其是苹果。

    里奇奥脸色格外难看,因为他主抓ipad这个项目,但乔布斯精益求精,不屑于kindle的物理按键,要搞就搞全屏触控。

    简直是难上加难,难上天!

    正在他胡思乱想时,耳边突然听到陆飞笑着说:“逻辑一直信奉的是‘只有逻辑才能打败逻辑’,曾经有无数款kindle2的模型摆在我面前,但我一一砸碎,不是它们不够好,而是它们少了一样平板的灵魂。”

    说着,他从油皮纸里取出kindle2,仅仅流线型的外观,足以证明跟kindle1不是一个次元的科技,接着随意地拨弄手指,轻轻地触碰屏幕。

    顷刻间,6英寸的电子墨水屏泛起亮光。

    “是触控!”

    台下不知道从哪里喊出第一声,很快荡起涟漪,尖叫声此起彼伏,掌声随之爆发。

    “没错,我们是第一个把触控屏和技术应用在mp3上,但那只是小屏,而现在,逻辑已经能把触控技术完美地移植到大屏。”

    陆飞把手按在屏幕上,“超越大手的大屏!”

    “哇哦!”

    “哦买噶!!”

    “布拉沃,布拉沃……”

    掌声和喝彩越发强烈,几乎要掀翻屋顶,被包围的友商们一个个如坐针毡。

    特么的,开场就是王炸,几个意思?

    里奇奥瞬间脸色大变,鲍尔默也两眼圆瞪,在微软高管的注视下,咧着嘴苦笑,坏了,坏了,触控笔平板电脑特么成替身啦!

    “逻辑已经掌握电阻屏触控的技术了?”

    康培凯正侧着头,跟手底下交头接耳。

    视线中,就见大屏的下方是方方正正的扬声器,左右两侧分别是2个圆珠按钮,分别是“主页”、“键盘”、“返回上一级”、“搜索”四大功能,清晰明了。

    “这个可触控可按键设计,mother fuck,这是逻辑的哪个人设计的,查,给我查,不管付多大的代价,也要挖到诺基亚!”

    康培凯激动地舔了舔嘴唇,脑子里已经浮现出类M.cOMic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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