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论干什么都要聚众搞团伙、坚信人多力量大、合作才能突出重围的哥谭,这群人很快就组成了互助协会,在闲暇时间聚在一起,交流心得。 贿赂了守卫与院长,某位帮派老大叼着雪茄,和其他能人志士打起了牌,开展了今日的科普小课堂。 各位大前辈对于小丑浪费人生、只顾着和保险公司与老板打诉讼的单一行为感到不齿。 小老弟,现在你明白了吧,打诉讼在哥谭是没有钱途的,你得用更快更好的办法。 当你想要掀开房顶,大家就不觉得你要开个窗户有什么不好的了。 进了里面去,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 噢哟,超喜欢在里面。 就是high到的那种感觉,飞起来那种感觉,懂吧? 小丑,悟了。 肩负着诸多病友的鼓舞和期盼,小丑满怀着要搞出一番大事业的决心,使用了祖传的越狱戏法,从哥谭龙场走向了事业的大舞台。 超高的执行力,加速了成为硬核狠人的进程。 小丑只用了短短几个月,就成为了全市顶流。 有了数不胜数的钱,想在哪里搞重建就在哪里爆破,物质生活是好过了,但久而久之,精神生活就变得匮乏了起来。 没意思,光是自己玩太没意思了。 翻着流行的漫画,小丑摸摸下巴,终于知道差了什么。 他需要一个有价值的、能玩得起来的宿敌。 在这个处处都是大粪的哥谭,谁的身上稍微干净一点,配得上做他对手呢。 我去,蝙蝠侠! 他跑,他追,他们都插翅难飞。 蝙蝠侠,我的好homo! 和蝙蝠侠的小打小闹让小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起来,他们追逐的身影也为哥谭市民们带来了很多饭后的八卦。 听说了吗,蝙蝠侠又和小丑一起出现了,他们怎么还捆绑营业啊。 看他们玩的好和谐,我们所有人加上整个哥谭市,该不会都是他们play的一部分吧? 市民们的观感更加微妙了起来。 小丑的日常也是充实又简单,睁眼睛想蝙蝠侠,闭眼睛复盘蝙蝠侠。 今天怎么搞蝙蝠侠,今天怎么给蝙蝠侠下套,今天如何搭建让蝙蝠侠落入陷阱的小机器…… 这种感觉,让丑痴迷。 但就如同终会出现七年之痒一样,渐渐的,在某个深夜emo的夜晚,小丑又感到了无趣。 怎么突然感觉这种活动枯燥无味了呢,好像一直都是他惹事,蝙蝠侠追,你追我赶,他失败,蝙蝠侠离开,这样无线循环。 跟上班一样。 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