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氏心里确实有些不舒服,丈夫是个老实人,只是太老实了也就不好了。看看老二家的多精明,也不知道因此占了多少便宜! 她这人什么都好,平常也算好说话,唯有一点不好,就是十分在意‘自己人’。这个自己人指的是丈夫儿女,以及娘家,其他在她看来就不是自家人了。这个亲疏远近,她一向分的太清楚。 所以对丈夫在小家之外,帮助已经分家的兄弟一向是颇有怨言的,即使这种帮助只不过是一顺手的事情,不费钱财不费力气。 赵吉不是一个没有眼色的,况且昨日莺莺走失了,大哥家里是出了大力气的,不管最终有没有帮上忙,人情在这里。于是赶紧让王氏去煮茶,站起身道:“昨晚上劳苦大哥和两个侄子了,熬了一个晚上呢!只怕伤了神。明日我让你弟妹去菜市抓一只鸡来,给侄子和大哥补补精神。” 他们这样的人家虽然不说吃不饱饭,但是吃好吃的时候依旧少,吃鸡吃鸭就算十分好的生活了,只有年节上头才能。 果然,听到这个,宋氏的脸色变得好起来,笑影儿也真了一些。与赵吉说了几句话,还假意推辞来着。 正说话,就见赵福他浑家孙氏站在院子里嘴里说起怪话来:“哎哟哟,这三弟兄在一起的,大哥和三弟商量着好生活,也不想想带契着兄弟?果然是人情冷暖,看到我家那个是不成的,将来没什么指望,就撇开了。” 孙氏生的寻常,或者应该说哪怕是江南地界,也没有随处可见的佳丽。至于小说里常有的随意一个乡村就有清秀佳人,那只怕是胡诌的——哪怕是江南,乡下地方也多得是吃不饱饭的人家,既然连饭都吃不饱,自然就讲不出一个美丑。左右就是面黄肌瘦、衣裳褴褛,甚至蓬头垢面。 不过就算是这样,三个妯娌里面孙氏也是样子最差的——赵家老二当年是有名的体弱,半死不活的样子一般人家也不敢把闺女嫁给他。只有孙氏家里,她生的不好,家里又十分穷困,贪图赵家的聘礼,把她嫁了过来。 特别是她的颧骨,又高又尖,年轻的时候因为脸颊丰润,那还好一些。这时候脸颊上的肉渐渐消了下去,越发面相不和善。整条巷子里的小孩子,都怕看见这孙氏。 这时候她又是一副指桑骂槐的样子,说话声刺耳,就更加让人不喜了。她手上吊着一个小布袋,里头装着几把瓜子,就在那里一边磕一边说,吐的瓜子皮满地都是。 宋氏见了不喜欢,皱着眉头道:“老二媳妇,你且住住嘴,这瓜子皮满地都是,谁家妇人这样不讲究。” 孙氏斜着眼睛看了一眼宋氏,对她充大嫂排场十分看不上眼,满不在乎道:“大嫂家在那儿呢!可管不到我这里。况且我家里什么都不多,就是赔钱货多。我磕个瓜子儿,到时候自然有她们收拾——她们也就这点子用了。” 她边说这话,便走到了赵莺莺坐着的小板凳旁,捏了捏赵莺莺的脸。赵莺莺是强忍着不舒服才没有推开她的手——她的手没有什么轻重,就算没有下大力气,也会让小孩子觉得疼。何况其中还有一种不怀好意,赵莺莺对这种情绪再敏感不过了。 同时,她也是最厌恶这种情绪的。 但是她没有做出什么举动,她不想让爹爹和娘亲为难,哪怕是在梦里,她也想这个梦里能和和美美。 “你们家二丫头这一回也算是福大命大了,既然回来了,难道不把大哥和我家一起谢?倒是不怕心眼偏了,落报应在这孩子身上。” “我家孩儿不劳二嫂费心了。”王氏一把抱起莺莺,见她脸上被捏红了,心里气愤,嘴里也就一点不客气了。 “再没有见过嫂子这样的伯母,我家记得请大哥吃饭,那是大哥和大哥家的侄子真是尽心尽力帮忙了一回,我和吉哥心里记得这个好。只是不知道二哥二嫂怎么要来,昨日晚上一宿,二嫂家的灯可没有亮过!” 王氏也是市井里面长大的女儿家,没有那些大户人家小姐的讲究,也没有农家小户女的那一点羞涩。或者说她们这样出身的姑娘,就得逼着自己强悍起来,不然小则受气,大则被欺。这一点,孙氏和她一样,只是比她更不讲道理而已。 “满扬州打听去,哪一家的伯母是这样的!且不说我和吉哥单请大哥一家吃饭是有道理的,就算没有道理,也没有做伯母的,对着侄儿侄女诅咒。按照二嫂说的,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