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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聪明的黎夜光是个什么都知道的孩子,她一直都知道母亲不是她的生母,只是她从没有想到,原来短短的十年人生里,她竟然可以被两个母亲抛弃。

    她们都受不了的这里,是西北边陲一个四面被沙漠环绕的小城镇——嘉煌,偏僻和贫瘠是这里最大的标签,冬季的气温低至零下二三十度,夏季的高温可以超过四十多度,遇上沙尘暴就是遮天蔽日,遇上暴雪就是举步维艰。

    交通闭塞、物资匮乏、气候恶劣……小镇唯一拥有的宝藏是以西五十公里的戈壁沙漠中,散落的一片石窟群。黎为哲在这里做考古研究已经十多年了,从普通研究员好不容易才升为研究院考古所的副所长,还得到了公派去美国的机会,但这都是后话了,因为黎夜光出生的时候这里甚至还没有自来水。

    据说她的生母是一位高干千金,为了爱情追随她父亲来到这里,生她的时候赶上暴雪,没办法送医院差点难产而死,所以未及断奶,这位千金小姐就跑了,不仅没有回来过一次,还索性去了美国。曾经她有过小小的期望,也许她去了美国就有机会见到自己的生母,哪怕只是远远看一眼。

    可是,这个梦碎了,就连陪伴她多年的继母也要离开了。

    黎夜光彻底没有妈妈了。

    她也不想要妈妈了。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那该死的原则!

    所以,这辈子她就想要名利富贵,她想要有一天谁离开她的时候,她可以拿一堆钱砸过去,对他们说:“你们想要什么、想去哪里,我都可以满足,所以特么都给我回来啊!”

    可是当余白对她说出“如果你不要我修壁画,那我就走了”的时候,她才发现,余白这家伙砸钱没用,他既不想去土耳其、也不想去东京和巴黎,他就想待在深山老林里!

    在她拼命这么多年后,竟然连一只小土狗都留不住!

    第二十章 同归于尽啊

    part20

    做人就是要轰轰烈烈,一言不合就同归于尽啊!

    ——《夜光夜话》

    自从开始筹备壁画展,黎夜光就没有过娱乐生活了,连酒都没有喝过一次,总是害怕喝醉了耽误事。可今天不一样了,她根本不怕耽误事!

    威士忌、伏特加、白兰地……每样来一杯,要不是清吧里没有白酒,她很可能还会点一杯茅台加二两猪头肉。

    “所以……你们吵了一架,然后你把余白丢了,自己跑来喝酒?”高茜来的时候,黎夜光已经喝得半醉,正拿着两个空酒杯自说自话。

    “吵架?我们才没有吵架呢。”她红着脸摇摇头,“余白这个人不会和人吵架的,他只会很平静地、坚持他自己……他是一堵墙啊!我对着墙怎么吵架呢?”

    吵架最郁闷的事不是吵输了,而是憋了一肚子话没法说,她和余白的争执都是这样,输赢且不论,每一次都让她全身不爽!

    “那你就把他丢了?”高茜嫌她酒气太臭,隔了一个座位坐下,虽然高茜看起来大大咧咧又很暴力,其实是个讲究人呢。

    黎夜光醉醺醺地趴在桌上摇晃酒杯里的冰块,“丢了?是他自己走的,走的时候可骄傲了呢!”

    “骄傲?”

    黎夜光突然坐直身子,模仿余白耿直又固执的口气——“如果你不要我修壁画,那我就走了。”

    高茜摸摸下巴回味了一下,“这么说也没错,是你不要他修的。”

    “我不要他修是因为他不肯好好修!”黎夜光说着打了个长长的酒嗝,“说着喜欢我,其实根本没那么喜欢嘛……”

    高茜捏着鼻子吐槽:“你又不喜欢他,你管他是不是真的喜欢你呢?”

    “啪!”黎夜光一掌拍向桌子,两眼瞪得又圆又大,厉声说道:“那他就不要说喜欢!”

    “唔……”高茜没喝酒,头脑比她清醒多了,“那你现在是索爱不成,恼羞成怒?”

    黎夜光打了个激灵,指着自己的鼻子重复了一遍,“我?索爱不成?”

    高茜点点头,“对啊,要不你干嘛斤斤计较他会不会为了你让步妥协……以你的手段,要么折磨他,要么忽悠他,你要爱有什么用,难道他想娶媳妇,你也想招驸马?”

    黎夜光瞬间醒了大半,对哦,她要余白的喜欢干嘛?她又不需要别人的喜爱,她需要的是名利地位,是荣华富贵!可是……

    她鼻子一抽,一把抱住高茜哀嚎:“可是他竟然真的走了啊……”

    高茜差点被被熏晕,要不是为了私房钱和共同利益,她真想把黎夜光丢进江里涮一涮,“走就走呗!你之前不是还担心他纠缠你么,现在走了你不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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